“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三審宣判,泰國最高院認定被告俞某冬構成蓄意殺人未遂,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根據新京報報道, 據案件當事人王女士透露,泰國最高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構成蓄意殺人未遂,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但鑑於被告在庭審過程中配合法庭調查,予以減輕處罰,最終判處被告俞某冬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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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引述王女士說,對判決結果滿意,感謝泰國法院公平公正的審理,目前刑事案件已結束,但自己一直未和俞某冬離婚,接下來會進行離婚訴訟。
王女士2019年6月在泰國遊玩時墜崖,墜落過程中被大樹攔住。
王女士甦醒後指控,她是被丈夫俞某冬推下懸崖。2019年6月17日,俞某冬被泰國警方逮捕。
泰國警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已掌握相關證據,根據泰國法律,嫌疑人最高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該案2020年2月20日在泰國烏汶府法院開庭。庭審中,俞某冬聲稱自己無罪。該案連續開庭七天,3月24日,烏汶府法院一審判決俞某冬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附帶586萬泰銖民事賠償。宣判後,俞某冬當庭表示將上訴。
2021年5月,該案在泰國進行了二審。二審判決結果顯示,法院將被告人俞某冬的蓄意殺人未遂罪名更改為無預謀殺人,刑期由一審的終身監禁被改為監禁十年。王女士對判決結果不滿,向泰國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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