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過後,兒孫都回去工作所在的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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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下著牛毛細雨,讓我更加思念他們。正望著天空發呆,郵差來了,他停下摩托車,把幾封信交給我,打個招呼就走了。忽然從信封中掉出一張明信片,上面有臺北兩字的美術地標圖畫,另一面則潦草的寫著幾個字,抬頭稱呼是:爺爺奶奶,再加上一個愛心圖。明信片上寫道:
爺爺奶奶你們好嗎?
應該我2月就會回去陪你們了。
祝健康平安
沒有寄信人的姓名和發信日期,語焉不詳。不過,我猜想是上兩個星期回臺灣的長孫寄來的吧!
記得50年代末,我還在唸小學時,父親吩咐當時念初中一的大哥寫一封信給外祖父,他開頭的稱呼是:外祖父大人膝下。
我想不通為什麼要這樣寫,這樣難?什麼大人,什麼膝下?這樣多文言文,又要注意稱呼又要遵守格式,諸多限制,真麻煩!
念小六時,學校有一門課“尺牘”或“應用文”,教的就是寫信的格式:尊稱要放高放大、自稱要放低縮小、又問金安又祝福、承前要臺鑒、啟後要頓首等等,繁文縟節,我覺得很辛苦,還好一個星期只上一課。
外祖父收到信後很高興,又稱讚又誇獎,他特別疼愛我的母親以及我大哥這個長外孫,還拿著那封信給任小學校長的姨丈看呢!
大哥高中畢業後去新加坡工作,一天下午,父親收到他寄來的一封信,高興地遞給我看。我還記得其中幾行字:兒為生活遠走他鄉,未能承歡膝下,深感不安!
大哥喜歡寫作,高中時還寫過一篇散文〈又是清明節了〉,以筆名張長野在《南洋商報》的《商餘》副刊發表,讓小鎮的記者、文人感到驚訝。我會愛上文學寫作,也是受到他的影響。
70年代末,為了生活,我每個月從南方開車在沿途的市鎮推銷產品,走走停停到北馬,中途在吉隆坡過夜。晚餐後抽空去蘇丹街的書店逛逛,看看有什麼合心水的書籍,順便買一張明信片,回到旅館寫幾行字,再寫上家裡的地址,第二天一早出門前請櫃檯替我寄出。
同事小劉看在眼裡,好奇地說:“生意難做,每天都要面對刁難的顧客,你還有這樣好的心情?這樣的閒情逸致?”
明信片有兩大疏忽
當時還沒有手機,打電話又很不方便,只好用明信片寄回家裡聊表思念之情。信上是寫給大兒子收,讓他增加生活情趣和一些常識。
一個星期後回到家裡,明信片才姍姍來遲,當我從郵差手中接過再轉交給當時念小學的大兒子,他好奇地問:“這是誰寄給我的?難道是爸爸嗎?”
我哭笑不得,對當時的郵政系統感到無奈!
這次孫兒的明信片有兩大疏忽,或許是他的父母為生活打拼,沒有從旁開導。一是沒有寫上發信的日期,讓我誤會,以為他是在這次回來過新年之前寄出的。信中“2月”的前面應該寫上“明年”兩個字,免得讓我以為他們又要回來,讓我空歡喜一場。
無論如何,我還是期待收到兒孫們的來信,即使是一張明信片。雖然底下沒有署名,沒有“叩頭”兩個字,如果有加兩個字“敬上”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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