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4日訊)經濟學家黃錦榮博士說,以家庭淨可支配收入的方法作為我國的經濟調整措施在原則上是最合理的方式,而汽油和電費佔一個家庭很大部分的開銷,一旦政府把汽油和電費津貼拿走,T20和M40群體的家庭將受到最直接的衝擊,一個月可能會增加數百令吉的開銷。
他說,政府一定要減緩津貼合理後對T20和M40的家庭生活所帶來的衝擊,因為政府不能純粹因為他們是T20就把問題掃走,認為T20就一定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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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與T2生活壓力有別
“因為你的T20界定,比如月收入1萬2000令吉的T1,跟月收入20萬令吉的T2,他面對的生活壓力是非常不同的。”
目前政府的T1定義是每月收入是1萬961至1萬539令吉,T2的每月收入則是1萬5040令吉以上。
5月19日,經濟部長拉菲茲宣佈,將於明年1月實施,使用家庭淨可支配收入的新方法,作為經濟結構調整措施,以更針對性地分配目標補貼。
對此,也是拉曼大學商業與金融學院教授的黃錦榮博士接受《星洲日報》的訪問時說,以淨可支配收入來界定,如果能夠更好的執行,可以解決誰可享有津貼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要如何統一賦予的津貼的問題。
須解答3問題
黃錦榮說,我們已經陸續取消了不少物品的津貼,可以預見未來有更多的物品津貼會被取消,如果政府要把家庭電費津貼和汽油津貼拿走,有3個很重要的問題需要被解答。
“第一,要如何統一接下來賦予的津貼?第二,在考量津貼合理化的時候,如何對受眾做出分界?”
依收入分化家庭 不完善
他說,儘管政府從早期純粹武斷地以收入作為分法,逐漸把家庭規模大小也納入考量,但這個方法還是不盡完善。
“在做津貼合理化的時候,該如何更好得做一個界定是很重要的。”
他說,第三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政府省下的津貼,要以什麼方式重新回饋給人民?
負所得稅及EITC方式較好
他指出,在經濟學界裡面,有一種津貼方式,叫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或者美國的收入所得稅抵免(EITC),這樣的方式就類似以可支配收入來決定,個別家庭可以獲得政府多少的津貼。
他解釋,這2種津貼方式的概念是,有上下門檻收入稅率繳納或政府的津貼。
“如果你達到繳稅的門檻就必須繳稅,有不同組別的稅率,收入越多稅率越高,以此類推,但是如果你的收入是繳稅門檻以下的,就會有反方向的,第一組別政府會津貼你多少百分比的津貼,收入越低,津貼越高,以此類推。
他認為,這個方式會更好一些。
2方式執行有難度
“要執行這種方式,最大的困難是,要如何把現有的家庭都能夠考量在內,因為不是每一個打工的都有繳稅,尤其是我們的繳稅門檻,對於我們整個收入水平是相對高的,因為我們的中間收入大約是2500令吉左右,但是我們的繳稅門檻是大概4000令吉以上,大部分的人都沒有繳稅,這些沒有繳稅的人,內陸稅收局是否都有他們的記錄?
“更何況我們有至少30%的人民,是屬於非正規經濟體(影子經濟) 那這些人要不要也考慮在內?如果要的話,是否要硬性規定他們也正式和稅收局申報他們的收入,否則政府的津貼政策將會把這很大部分的馬來西亞群體都排除在外。
“如何讓這些在非正規經濟體的人自願性申報收入,以便他們也獲得這樣的津貼,在執行上是有困難的。“
他建議,政府在合理化津貼後,省下來的津貼,不僅要作為政府推動經濟結構改革之餘,也可協助T20和M40家庭在生活上的一些緩衝。
查卡利亞:料70%戶無法體面生活
另一方面,經濟學家拿督查卡利亞教授對《星報》說,在考慮了大流行病的影響及當前的經濟形勢後,他估計大約70%的家庭,生活在體面的生活工資以下。
“我們正面臨著一場福利危機,因為很多人無法體面地生活,包括一些目前處於M40群組的人。”
查卡利亞說,政府檢討收入分類的舉動是及時的,因為這將有助於解決有需要的群體所面對的福利問題。
須加快收集家庭收入數據
然而,他說,當局必須加快家庭收入數據的收集,以便提出更好的社會經濟分類系統。
查卡利亞說:“我們需要考慮地區,家庭是位於城市還是偏遠地區,以及家庭的規模。”
目前,大馬人口根據收入分為三個組別——B40低收入群體、M40中等收入群體和T20高收入群體。
究竟在我國,要過上體面的生活每月需要多少錢呢?讓我們來看一看馬大社會福利研究中心針對在巴生河流域的合理生活水平開銷做的調查。
該調查顯示,使用公交的單身者,每月需要1930令吉,有車的單身者則需要2600令吉。至於結婚的夫妻,沒有孩子的每月需要4630令吉、一個孩子的5980令吉,老年夫妻則是3210令吉。
在巴生河流域合理的生活水平:
單身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1930令吉
車主:2600令吉
結婚的夫妻
沒有孩子的:4630令吉
一個孩子:5980令吉
老年夫妻: 3210令吉
單親父母
一個孩子:4740令吉
兩個孩子:5650令吉
資料來源:馬大社會福利研究中心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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