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6日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起訴幣安及其行政總裁趙長鵬挪用客戶資金,誤導投資者和監管機構,違反證券業規定,並要求法院凍結該公司資產。
在週一提交美國聯邦法院的136頁訴狀中,SEC披露了幣安及趙長鵬一系列涉嫌違法的行為。該監管機構表示,多年來幣安允許美國人不當開設賬戶和進行交易,藐視“瞭解你的客戶”(KYC)這一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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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主席Gary Gensler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我們認為趙長鵬和幣安旗下實體的行為涉嫌欺騙、利益衝突、披露缺失和蓄意逃避法律”,“公眾應該警惕,不要將來之不易的資產參與或在這類非法平臺投資”。
SEC要求法院凍結幣安資產並指定一名接管人。通常只有在SEC擔心企業財產可能丟失或被隱瞞的情況下才會提出此類要求。
SEC表示,幣安不當發行和出售代幣BNB和BUSD。SEC指控幣安與其美國附屬公司實際上並不相互獨立,並且在沒有向SEC註冊的情況下,不當行使了交易所,經紀商和清算機構的職能。
SEC表示,自2021年8月以來,幣安不要求有賬戶提現限制的客戶在開設賬戶時提交任何KYC信息,允許他們繞過反洗錢限制。
SEC指責幣安誤導投資者,使人們以為美國子公司採取了措施防止操縱交易的發生。但“所謂的控制實際上不存在,”該訴狀稱至少從2019年9月到2022年6月,由趙長鵬擁有和控制的交易公司Sigma Chain通過“洗售交易”(wash trading)來人為地抬高幣安美國子公司Binance.US的交易量。
幣安對SEC指控表示“失望”,稱之前已與SEC進行了真誠協商以解決此事,SEC在一些方面被誤導。幣安稱,“雖然我們認真對待SEC的指控,但他們不應將我們視作SEC執法行動的對象,更不用說這種緊急行動了。我們將大力捍衛我們的平臺”。
幣安表示,是其他監管部門的行動引起了SEC的反應。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說,“由於我們的規模和全球知名度,幣安發現自身很容易陷入美國監管拉鋸戰中”。
訴訟消息宣佈後,比特幣一度下跌6.7%,創近三個月來最大跌幅。(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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