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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0pm 06/06/2023

退审

高庭法官

赵明福命案调查工作

入禀司法检讨

退审

高庭法官

赵明福命案调查工作

入禀司法检讨

趙明福父母入稟司法檢討 曾參與皇委會法官退審

(吉隆坡6日訊)高庭原定於今日聆審趙明福父母為要求警方完成14年前趙明福命案調查工作,而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然而,拿督阿瑪吉星今日宣佈退出審理此申請。

促警完成命案調查

在今年1月,吉隆坡高庭擇定今日聆審由趙明福父母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有關的聆審將決定是否批准向趙家發出庭令,指示警方完成14年前趙明福命案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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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為案件出庭的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接受星洲日報詢問時,證實阿瑪吉星退審一事。

隨著阿瑪吉星宣佈退審,以致這項司法檢討申請無法在今日進入聆審階段,而是改為案件管理。

7月10案件管理

阿末哈尼爾指出,阿瑪吉星基於曾參與調查趙明福死因的皇家調查委員會,因此退出審理這項司法檢討申請。

他說,隨著阿瑪吉星退審此案,此案將由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聆審。

他也說,法庭已擇定7月10日進行案件管理。

與此同時,出席今日案件管理的趙明福家屬的代表律師桑吉高,也向本報證實阿瑪吉星退審一事。

趙明福父親趙亮輝及母親張秀華於2022年1月4日,通過卡巴星律師樓,入稟法庭尋求司法檢討,並將全國總警長、全國刑事罪案調查總監、大馬皇家警隊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四答辯人。

吉隆坡高庭於2022年6月16日發出準令予趙明福的父母,以聆聽趙明福父母要求法庭宣判警方疏忽,以及在一個月內完成趙明福命案調查一事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在這項申請中,趙明福父母要求宣判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辯人無法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調查,已違反1967年警察法令第20(3)條文。

他們在申請書中提到,總檢察署已數次退回與死者命案相關的調查報告予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辯人,以進一步調查,這顯示儘管命案發生將近14年前,但警方尚未完成命案調查。

趙明福是於2009年7月16日被發現臥屍在莎阿南瑪莎蘭大廈(Plaza Masalam)5樓露臺,此前他被帶往同大樓的14樓大馬反貪汙委員會辦公室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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