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一馬公司(1MDB)以及4家子公司今日獲得法庭發出的庭令,繼續向已被宣判破產的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的同夥陳金隆索償27億9500萬美元(129億令吉)。
1MDB的代表律師西瓦古瑪指出,高庭高級助理主簿官哈尼法是在今日批准1MDB、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 Energy Limited、1MDB Energy(Langat)Limited以及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td提出的索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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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隆已被宣判破產
他說,隨著法庭今日作出的裁決,雖然陳金隆已被宣判破產,但1MDB還是可以繼續向陳金隆提出索賠訴訟。
“當一個人破產了,除非得到法庭的批准,否則不能繼續法庭訴訟,而我的委託人今日已獲得了法庭的批准(可以向陳金隆提出索賠訴訟)。”
1MDB以及4家子公司是在5月2日入稟法庭提出訴訟,並將陳金隆以及大馬政府分別列為債務人和債權人。
1MDB及4家子公司向法庭提出申請,以取得批准對陳金隆提出訴訟,理由包括陳金隆違反信託、違反受託責任和共謀等,這些事件都發生在陳金隆於2022年6月14日被宣判破產之前。
莫哈末希山慕丁以1MDB董事的身分,在入稟法庭的宣誓書中指出,在2009年10月1日以及2014年11月7日,陳金隆在沒有任何合法商業目的的情況下,不誠實地收受了27億9500萬美元的資金。
他指出,陳金隆不應保留這筆款項,而是有責任將這筆款項退還給申請人(1MDB以及4家子公司)。
在2022年6月14日,陳金隆因未繳納6833萬4219令吉01仙所得稅而被高庭宣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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