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对市场内有关糖供应和销售的各种问题表示关注,包括市场上某些业者被指囤积、有条件销售和拒绝供应糖。这些行为目前正受到密切监控,竞委会将采取适当的行动,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今日发文告呼吁糖业所有上下游业者,包括生产商和批发商,重新评估他们的行为与政策,确保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尤其是《2010年竞争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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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是指一群糖业业者,或主导糖业者限制或控制糖的市场和销售渠道,这些行为将分别受到《竞争法令》第4(2)(c)和第10(2)(b)条款的严厉执法。
竞委会强调,强制附加与糖的供应或销售有关的条件,将被视为触犯《竞争法令》第10(2)(e)条。此外,《竞争法令》第10(2)(c)条下也禁止故意拒绝供应或销售白糖给任何买家的行为。
上述3种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将面对高达其全球营业额最多10%的罚款额。尽管受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实施的相关法律,包括《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的约束,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有权独立征收罚款。
竞委会首席执行员伊斯干达伊斯迈说:“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正与贸消部密切合作,以确保市场不存在任何扭曲,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竞委会将不遗余力,在必要时展开全面调查,以便维护糖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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