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7日訊)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秘書鄒壽漢說,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於今年1月19日發給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的信函,使雙方原本和諧融洽的討論變調,該信函使建設“F棟大樓”或後來稱為“南大樓”,變成是必須答應“交換條件”後才能落實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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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恢復主權是“不存在的問題”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該1月19日的信函指出,在F棟大樓獲得市議會批准及動工前,必須落實恢復董總、教總和獨大在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董事部的主導權;然而,他認為,這是“不存在問題的問題”。
三機構要求恢復的主權,是1994至2010年期間,三機構在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董事部的原有地位與功能,即作為團體會員的董總、教總和獨大各派5為代表出任董事,接著從個人會員中選出6名代表擔任董事,已組成21人的董事部;而非目前三機構各派2名代表,個人董事則增至29人的方式。
新院是華社共有產業
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在3月7日發給三機構的信函中強調,該公司即期管轄下的新紀元大學學院並非一般私人公司,而是華社共有產業。一直以來,個人或團體會員皆一人一票。任何有關代表權或與之相關的條文修改,必須根據章程行事,而非按照任何個人或機構的意願隨時為之。
“換言之,我們無法接受,也辦不到,以承諾加強你們(三機構)在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董事部的控制權,作為你們支持新紀元辦學之條件。”
私有化論是汙衊誹謗
鄒壽漢也批評三機構今日發出的文告“不專業”,且具有汙衊和誤導性,對華教發展具有破壞性,尤其是指他與葉新田“私有化”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的部分。
他說:“我和葉新田主席的家人不在裡面,如何私有化?而且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有300多名股東,這些人是盲目的嗎?
“我們在這裡那麼多年,沒有薪水、沒有津貼,來回的車費都是自己出的,這是對華教做出的貢獻,說得崇高這是使命。
“所以他們這樣說,是汙衊、誤導、誹謗。如何私有化?他們應該解釋。如果我們有家人在裡面,你可以這樣說,但是並沒有,希望他們講話以後要尊重,用事實來講話。”
鄒壽漢指出,三機構的文告寫道:“經歷2013年董總風波後,葉新田和鄒壽漢等人拒絕退下該董事會的主席及副主席職務……”並不正確,因為他當時並非是副主席,而是財政,如今也不是副主席。
章程未賦三機構特權
他強調,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的章程,並沒有指定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擁有特權,原始章程也沒有提及董總、教總和獨大,而是寫著郭全強、陸庭諭、胡萬鐸三人的名字。
“章程裡面沒有說董總、教總、獨大有多少個職位,董事部是由會員大會或股東大會選出,再複選出主席、副主席等職位。這都是公司法令所闡明,一人一票,不管你捐多少錢給新紀元成為會員或股東,你也只有一票,這是很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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