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巫统亚罗牙也区部主席法依鲁罗斯兰建议政府修改现有的破产法令和破产制度,以让破产人士有机会在更短的时间内脱离穷籍。
他昨日在巫统代表大会参与辩论主席政策演词时指出,政府有必要对破产法令第42条文和附表C的拟议修正案,来设定债权人提交债务证明表格的时限,以避免因延迟提交而导致破产人士难以脱离穷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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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可能导致破产人士难以解除破产的问题,修正破产法令第33C条文下自动脱离穷籍的规定,以便破产人士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脱离穷籍。
“政府需要考虑在破产案件管理中使用信息技术和远程通信的建议,以方便客户、利益相关者和部门的事务。”
他说:“修正案将使26万宗破产案件中至少有13万人获得破产救济。”
他解释,破产的借款人并没有疏忽还款,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但他们所有资产却都被冻结了。
“他们不会希望破产,但他们中的一些专业人士会希望重新经营生意碰碰运气。
“给借款人和他们的孩子第二次机会,因为他们是国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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