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馬來西亞醫藥協會(MMA)認為,被判犯有“路怒症”(Road Rage)的人,應在獲得允許開車前接受心理評估。
該協會主席穆魯加發表文告說,除了面對法律懲罰外,這些觸犯公路暴力者也應該接受可能潛在的精神障礙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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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如果這類交通暴躁情緒者發現任何精神障礙,應該在重返駕駛前接受治療直到完全康復。
他指出,有“路怒症”傾向的人在調節情緒方面存在問題,例如在某些心理因素,如壓力、焦慮和莫名的憤怒升高,可能會導致道路上的暴力行為頻頻發生。
“另一種可能引發的疾病,是間歇性暴發性障礙(IED),即一種衝動控制障礙,其特徵是在沒有明顯挑釁的情況下突然爆發憤怒。”
該協會籲請當局考慮將這些涉及者轉介到其心理健康團隊,以諮詢或心理治療的形式進行心理評估和管理,作為協助管理路怒症案件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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