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透露,内政部已接纳了8项建议,以便修改联邦宪法,让大马籍母亲在海外生产的孩子,可在满18岁后选择他们的国籍。
料年底呈修正案
他说,如果一切顺利,这些涉及联邦宪法和其他相关法令的修正案,可能会在年底提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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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籍母亲与外国人结婚并在国外生产孩子,引发了孩子国籍的问题,如今内政部为研究此议题而成立的特别委员会,已鉴定了8项建议,作为联邦宪法修正案的参考。
不过,赛夫丁强调,该委员会至今尚未就此8项建议做出决定,因为还需经过其他程序。
“如果修宪、新法令生效后,有关孩子将是马来西亚公民,并且因为他的父亲(是外国人)而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身分,因此这孩子将拥有双重国籍。
孩子须弃其中一国籍
“但我们的联邦宪法不允许双重国籍。这孩子该在什么时候放弃其中一个国籍?现在的年龄设置是21岁,我们建议降低到18岁,以便与投票年龄相同。这将涉及修改宪法和相关的法令,也需要协调。”
他透露,这些建议中包括在修宪后执行时,具追溯性。
赛夫丁昨日出席在北大举行的昌明大马活动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他说,政府成立了2个特别委员会来研究与这些修正法案有关的事宜,一个是在部门级,由秘书长主持;另一个则是内阁层次,由他主持。
“这两个委员会将与利益相关单位进行详细的研究并交流,也会研究其他国家如何解决这种问题,以确保可以为修正案制定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
他说,这些建议将在提呈上统治者会议前,于内政部和内阁层面达成一致;如果获得同意,就将提呈至国会,希望可在年底召开的国会中提呈。
新闻背景 | 修宪让海外产子获公民权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大马男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可依法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但是,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子,却无法和男性公民享有同等的国籍传承权。
多年来,非政府组织一直针对此事做出争取,以实现男女平等。
直到今年2月18日,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内阁同意修改联邦宪法的建议,让大马籍女性与外籍配偶在国外所生的子女,可获得大马公民的身分。
内阁针对联邦宪法提出的修正建议,是将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篇和第二篇中“他的父亲”的字眼,以“至少一名他的父母”取代,让大马籍母亲能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这项决定带来的影响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4(1)条款,在马来西亚日之前或之后在外国诞下的孩子,若他的父母至少有一人是大马公民,便有权通过法律得到公民权。
这一项课题也有2宗备受瞩目的诉讼案。
第一宗,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联合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产子的大马女性入禀高庭,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
吉隆坡高庭在此案中裁决,大马籍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下的孩子也可获得公民权,但上诉庭于2022年8月5日推翻高庭的此前的裁决,引起哗然。
第二宗,母亲是大马人,父亲是印度公民的女子玛希莎,寻求宣判她可享有大马公民权,但高庭在2020年8月19日驳回她的诉讼,她不满裁决提出上诉。不过,上诉庭同样驳回玛希莎的上诉。
2022年12月14日,联邦法院针对上述两宗案件提出的司法挑战,发出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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