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1日讯)警方目前已就女童在水上乐园泳池溺毙案件向4人录供,包括母亲、救生员和医生,并将传召更多证人录供以调查事发原因。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指出,警方目前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条文,即身为孩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或当时身为照顾有关孩童的人,没有合理的监护及照顾有关孩童。
ADVERTISEMENT
“警方已向4名证人录取口供,包括死者母亲、水上乐园救生员以及2名治疗死者的医生。”
他也说,警方目前暂时没有采取任何逮捕行动。
“警方将此案列为刑事案件,目前在调查和录取各方面的口供,以确认是否存在任何一方疏忽导致事件发生。”
胡申说,警方目前仍未取得任何闭路电视画面可确定事发过程时间,包括救生员施援的时间,同时还需向更多目击者了解救援经过。
“一点调查工作完成,我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案情。”
这起惨剧于昨天下午1时28分,发生在丹绒士拔地区某水上乐园玩耍,一名父亲带2名女儿到乐园玩耍,怎料7岁小女儿溺毙在泳池内。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