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今日重呈国会下议院的“禁烟世代”(GEG)新法案下,任何人若在禁烟区吸烟被控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惟不必坐牢。
根据原有的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条文,在禁烟区抽烟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2年;新法案已将罚款减少至5000令吉,同时,违规者也可以免去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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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无法在本次国会通过
卫生部长扎丽哈今日在下议院重呈“禁烟世代”烟草和吸烟管制法案一读,不过,这项法案不会在本次国会寻求通过,而是再度交到国会卫生特别遴选委员会检讨,以寻求建议。
扎丽哈今日宣布将法案带上特委会的决定,与她上周的宣布有所差异。一般上,法案会在本次会议提呈二读,开放让国会议员辩论再由部长总结,并寻求三读通过。
但是,扎丽哈于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后,即上午11时30分向国会提呈上述法案一读时,援引议会常规第54(1)条文,要求将该法案带到国会卫生特别遴选委员会。
随着本周四(15日)将是第15届国会第2期第2次会议的最后一天,意味着该法案无缘在本期会议进行二读、辩论、总结及寻求三读通过,再带到国会上议院寻求通过。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该法案第一次带到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在2022年8月召开的第14届第5期第3次国会会议中,时任卫生部长凯里为该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总结后,援引议会常规第54(2)条文提呈动议,将法案带到以他为首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审查。
随后,该法案也纳入10月份国会会议的第一项议程,但国会于去年10月10日解散,该法案也推迟提呈至今。
扎丽哈曾于6月6日宣布,卫生部将在6月12日向国会重呈“禁烟世代”烟草和吸烟管制法案。
据本报了解,国会议员桌上已放着该份法案,供他们参阅。此外,国会网站已经上载这份法案。
禁烟区不仅限食肆
禁烟世代法案中阐明的“禁烟区”,是指所有在宪报上颁布的禁烟地方,不仅仅是食肆。
根据新法案第17(1)条文阐明,部长可根据他认为合适及任何条件,在宪报上颁布任何建筑物或地方的一部分为法定禁烟区。
法案第17(2)条文指出,任何人都不能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法案第17(3)条文说,任何在禁烟区吸烟者将被视为抵触第(2)条文,违规者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2018年修正)下,政府已将所有食肆包括冷气餐馆及露天餐厅列为禁烟区。
禁宣传烟草或替代品
新法案第8(1)条文阐明,任何人不得为烟草产品或烟草替代品刊登广告,或者进行鼓励他人吸烟的宣传。
在上述条文下,首次犯错的个人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者两者兼施;若是第二次犯错者,他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对于首次犯错的组织,他们可被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1 年,或两者兼施;至于第二次犯错的组织,他们可被罚款不少于3万令吉和不超过20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禁烟世代”法案的目标是禁止所有2007年或之后出生的人贩售、购买和使用香烟及电子烟等产品。
该法案的标准罚款从原本的5000减至500令吉,同时增加社区服务作为替代罚款的选择、并且删除了因拥有烟草及香烟产品受到惩罚的条文及取消受到争议的搜身条文。
新闻背景
23地点落实禁烟令
从2019年起,政府已经在全国23个地点落实禁烟令,这些地方都已经是宪报上颁布的禁烟区,其中包括医院、电梯、公共厕所、饮食店、政府部门、学校、高等学府、购物中心、油站、图书馆及公园等。
此前,卫生部也于2019年1月1日起落实食肆禁烟令,并把食肆3公尺范围内列为禁烟区,首次违规者可接获250令吉的罚单,但他们可以求情以将罚款减低至150令吉,第二次重犯者不会获得折扣,第3次或以上重犯者的罚款将提高至3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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