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今日重呈國會下議院的“禁菸世代”(GEG)新法案下,任何人若在禁菸區吸菸被控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惟不必坐牢。
根據原有的2004年菸草產品管制條例第11條文,在禁菸區抽菸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2年;新法案已將罰款減少至5000令吉,同時,違規者也可以免去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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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無法在本次國會通過
衛生部長扎麗哈今日在下議院重呈“禁菸世代”菸草和吸菸管制法案一讀,不過,這項法案不會在本次國會尋求通過,而是再度交到國會衛生特別遴選委員會檢討,以尋求建議。
扎麗哈今日宣佈將法案帶上特委會的決定,與她上週的宣佈有所差異。一般上,法案會在本次會議提呈二讀,開放讓國會議員辯論再由部長總結,並尋求三讀通過。
但是,扎麗哈於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後,即上午11時30分向國會提呈上述法案一讀時,援引議會常規第54(1)條文,要求將該法案帶到國會衛生特別遴選委員會。
隨著本週四(15日)將是第15屆國會第2期第2次會議的最後一天,意味著該法案無緣在本期會議進行二讀、辯論、總結及尋求三讀通過,再帶到國會上議院尋求通過。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該法案第一次帶到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在2022年8月召開的第14屆第5期第3次國會會議中,時任衛生部長凱里為該法案進行二讀辯論總結後,援引議會常規第54(2)條文提呈動議,將法案帶到以他為首的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審查。
隨後,該法案也納入10月份國會會議的第一項議程,但國會於去年10月10日解散,該法案也推遲提呈至今。
扎麗哈曾於6月6日宣佈,衛生部將在6月12日向國會重呈“禁菸世代”菸草和吸菸管制法案。
據本報瞭解,國會議員桌上已放著該份法案,供他們參閱。此外,國會網站已經上載這份法案。
禁菸區不僅限食肆
禁菸世代法案中闡明的“禁菸區”,是指所有在憲報上頒佈的禁菸地方,不僅僅是食肆。
根據新法案第17(1)條文闡明,部長可根據他認為合適及任何條件,在憲報上頒佈任何建築物或地方的一部分為法定禁菸區。
法案第17(2)條文指出,任何人都不能在禁菸區域內吸菸。
法案第17(3)條文說,任何在禁菸區吸菸者將被視為牴觸第(2)條文,違規者一旦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在2004年菸草產品管制條例(2018年修正)下,政府已將所有食肆包括冷氣餐館及露天餐廳列為禁菸區。
禁宣傳菸草或替代品
新法案第8(1)條文闡明,任何人不得為菸草產品或菸草替代品刊登廣告,或者進行鼓勵他人吸菸的宣傳。
在上述條文下,首次犯錯的個人將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者兩者兼施;若是第二次犯錯者,他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對於首次犯錯的組織,他們可被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和不超過5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1 年,或兩者兼施;至於第二次犯錯的組織,他們可被罰款不少於3萬令吉和不超過20萬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禁菸世代”法案的目標是禁止所有2007年或之後出生的人販售、購買和使用香菸及電子煙等產品。
該法案的標準罰款從原本的5000減至500令吉,同時增加社區服務作為替代罰款的選擇、並且刪除了因擁有菸草及香菸產品受到懲罰的條文及取消受到爭議的搜身條文。
新聞背景
23地點落實禁菸令
從2019年起,政府已經在全國23個地點落實禁菸令,這些地方都已經是憲報上頒佈的禁菸區,其中包括醫院、電梯、公共廁所、飲食店、政府部門、學校、高等學府、購物中心、油站、圖書館及公園等。
此前,衛生部也於2019年1月1日起落實食肆禁菸令,並把食肆3公尺範圍內列為禁菸區,首次違規者可接獲250令吉的罰單,但他們可以求情以將罰款減低至150令吉,第二次重犯者不會獲得折扣,第3次或以上重犯者的罰款將提高至3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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