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由於冠病疫苗製造商在疫情初期的壟斷,馬來西亞被迫簽署“一邊倒”協議以採購疫苗。
衛生部副部長魯卡尼斯曼今日在總結衛生部白皮書辯論時為政府繼續採購的決定辯護,指儘管總檢察署表示這些條款對我國無利,但我國被逼簽署有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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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保密協議不公佈成本
他指出,疫苗製造商讓各國簽署保密協議(NDA),這導致政府無法公佈疫苗的成本。
“根據調查,所有與疫苗生產公司(如輝瑞)談判的國家,都必須在簽署製造和供應協議之前簽署保密協議和投資條款清單(Binding Term Sheet)。
“如果馬來西亞沒有簽署這些文件,任何早期談判,例如協議條款或(疫苗中的)活性成分,都不會與馬來西亞政府分享。
“涉及衛生部、財政部和總檢察署的疫苗採購過程是無法預料的,但必須完成。”
針對巴西古當區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質問政府為何要簽署只對疫苗製造商有利的“一邊倒”合約,他強調這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
“當時的疫情是一個生死攸關的問題。政府決定繼續(採購疫苗),即便它(合同)不利於我國,以保護人民免受更嚴重的感染和致命的併發症,並確保迅速實現80%的群體免疫。”
魯卡尼斯曼說,馬來西亞與疫苗製造商達成的協議就像是“全國模板”(Global Template),對於採購疫苗的所有政府皆是如此。
製造商主導制有利條款
“冠病疫苗在市場上由疫苗製造商主導,這讓他們有機會制定有利於他們的條款。”
此前,瓜拉雪蘭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祖基菲裡要求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PAC)詢問發馬有限公司冠病疫苗背後的真實成本,儘管已簽署保密協議。
魯卡尼斯曼指出,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已於2021年8月2日的聽證會上講解各種疫苗的採購成本。
採購及外國捐贈
丟棄850萬逾期疫苗 正確
另一方面,副部長也披露,政府丟棄近850萬劑逾期冠病疫苗庫存,是正確的決定。
他說,為了加快讓國人接種冠病疫苗,政府採用雙管齊下的方式取得疫苗,即直接向疫苗生產商採購的同時,也接收外國贈予的疫苗。
“由於疫情初期全球對於疫苗的需求量極高,導致疫苗生產商未能按時派送疫苗,因此倘若有國家贈送疫苗,如英國、日本、美國和中國等,我國都會接收,以儘快遏止冠病病毒的傳播。
“因此,我國通過全國冠病疫苗接種計劃(PICK),讓大部分國人通過接種疫苗獲得抗體保護,甚至比預期的目標成效要好。”
他強調,並非只有我國發生疫苗過剩的情況,許多國家在處理末使用的疫苗時,也是採取相同的處理方式。
“但是為了遏制冠病疫苗的浪費,衛生部也向其他國家提供疫苗。”
歡迎公賬會調查疫苗採購
針對蒲種國會議員楊美盈詢問850萬劑逾期疫苗遭丟棄的總金額,魯卡尼斯曼回應說,受限於保密協議,故無法公佈採購金額。
他強調,丟棄的疫苗不完全是政府採購的疫苗,部分是外國贈予的疫苗。
他說,衛生部歡迎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對疫苗採購進行調查。
根據採購冠病疫苗白皮書,共有849萬9950劑已過期,包括233萬9109劑阿斯利康疫苗、324萬350劑康希諾生物疫苗、7萬6423劑科興疫苗,以及275萬3440劑輝瑞成人疫苗和9萬628劑輝瑞兒童疫苗。
他強調,馬來西業是繼新加坡之後,獲分配信使核糖核酸 (mRNA)疫苗的東盟國家。
“新加坡擁有超過400萬人口,而馬來西業是新加坡總人口數的6倍,即3200萬人,因此對於冠病疫苗分析須更仔細,並且按階段落實國家冠病疫苗接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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