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土團黨沙亞南區部一名前領袖被控強行使用物體性侵女子一案,地庭今日擇定案件7月17日過堂。
主控官尼祖萬副檢察司今日在庭上說,控方已經向辯方提交部分案件資料,下一次過堂時,會呈交剩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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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萬莫哈末阿斯拉夫(42歲)也是土團黨沙亞南區部物流和安全前主任,也是一名商人。
他被控今年1月2日凌晨5時,在武吉免登路一家酒店廁所內,未經過25歲銀行職員的同意,使用物體侵犯該名女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77C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多30年和鞭笞。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拿督莫哈末哈納非亞和拿督依斯哈克莫哈末尤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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