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承包商今天在地庭否认7项伪造挤奶机发票和交货单,以提供价值超过300万令吉农场牛的罪名。
首两项控状指52岁的多米尼在2016年1月5日至3月25日期间,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第4区农业大厦的马来西亚兽医服务局,向助理兽医官员提交了两份含有虚假陈述的交货单,当中涉及一台便携式挤奶机和一个冷却水箱的订单,总额为155万令吉,但实际从未供应这些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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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四项控状是指多米尼在2015年4月16日至2017年9月5日期间在上述同一地点,提交含有虚假陈述的交货单和发票,而这涉及了441头奶牛的供应,其中171头奶牛价值196万令吉,但从未供应。
根据第七项控状,他在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2月17日期间,在上述同一地点提交了一份含有虚假陈述,涉及35万令吉的挤奶室机器供应的交货单,但实际从未供应过。
上述的指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根据同一法令的第24(2)条文进行惩处,若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赂金额或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多米尼在法官阿祖拉面前否认上述所有指控,随后法官允许他由一名担保人和15万令吉保释,并指示他每个月须到双溪大年的反贪会总部报到一次,并择定案件在7月12日续审。
该案的主控官是反贪会副检察司依万沙,多米尼代表律师为卡迪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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