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衛生白皮書建議,成立一個監督機構,如特別工作組、理事會或委員會,以確保擬議中的醫療改革能夠應付未來的需求。
白皮書指出,該監督機構的設立,將形成一種制衡機制,以在整個政治經濟環境中,確保改革進程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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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也說,該機構將監測、分析及向國會和人民彙報改革實施情況,也會在有必要時,提出建議。
分短中長期實施措施
此外,白皮書指出,衛生系統改革是一項複雜的工作,需要在各種舉措中分階段實施,分為短期(1至5年)、中期(6至10年)以及長期(11至15年)。
白皮書說,一些舉措處於早期或試點階段,但需要長期承諾以確保一致和完整性的落實。
根據白皮書,短期階段側重於2項活動,首先是制定一個基本框架,以便在數年內落實複雜的系統或結構改革,包括法律修正案;其次則是為已經啟動或處於試點階段的舉措執行下一個階段,讓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受益。
“在這階段,初級醫療機構的重組將有利於現有的試點活動,進一步擴張初級醫療團隊的建設;提高醫療保健服務供應者的管理能力;擴大所提供服務的範圍並進行改善。
“此外,還將對全面實施的資源需求進行審查。在這期間,更多的服務將從醫院轉移到社區層面。醫院自治試點也將在這一階段啟動。”
白皮書進一步指出,在中期階段,則將擴大初級衛生保健團隊的信息技術使用及涉及公共和私人領域的醫療保健服務,提供更全面和以人為本的醫療服務。
“在這期間,還將全面探索實行公共初級衛生保健自治。”
白皮書說,在長期階段,將通過在初級衛生保健層面建立家庭衛生團隊,以改善組織安排和流程,包括在公共和私人領域的各級護理之間進行更密切的協調,讓衛生系統更加一體化。
“在急性護理治療中,將更加著重於通過定期隨訪治療維持社區的健康狀況,並使用更綜合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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