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4日訊)飛兒樂團(F.I.R.)曾唱紅《Lydia》、《我們的愛》等代表作,未料後續鬧出合約糾紛,前主唱Faye(詹雯婷)離隊單飛,並指控樂團團長兼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籤其姓名,但陳建寧則反控她涉嫌妨害名譽、誣告。昨日陳建寧獲判不起訴。
飛兒樂團2015年加盟華研唱片,Faye認為當初是在同意授權簽約的“保證書”上簽名,並不代表同意簽約,因此控告陳建寧和華研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偽造文書,經臺北地檢署鑑定筆跡確認是Faye親籤,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日前二度偵查後,檢察官認為Faye明知自己同意陳建寧去簽署演藝契約,卻否認授權,昨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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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寧發聲感謝司法還他一個公道:“期待未來各自在音樂上好好努力,各有一片天空,感謝大家的關心!”對此,Faye在臉書上曬出5點律師聲明,提及目前尚未收到相關處分書,對於案件內容無法多做回應。
此外,她也再度對案情做出解釋,指出自己確實未在案件所涉保證書上簽名,故以司法管道捍衛自身權益。她亦有提出客觀事證以證明相關文件上的“詹雯婷”3字簽名是遭偽造,絕無誣告他人,將在收到處分書後,依法提起再議,並就遭起訴誣告部分積極提出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