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原定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二讀的2023年資本市場與服務修正案已被撤回。
財政部副部長沈志強今日向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提呈動議,要求撤回上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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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法案是排在議程表的第3項,惟截至下午3時30分,國會下議院依然進行2020年人權委員會報告的部門總結。
據議程表,在完成2020年人權委員會報告總結後,輪到衛生部提呈衛生白皮書。
2023年資本市場與服務修正案旨在修訂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令(671法令),包括建議設立監管子公司,以履行671法令規定的義務。
法案修正第27條文,即允許監管子公司在不妨礙其他子公司情況下采取行動,同時也賦予證券監督委員會權力更改、增加或取消任何安排。
修正案也納入第21A條文,並授權證券委會在必要時,指示大馬交易所的控股公司設立監管子公司。
法案也修正第26條文,以擴大證券委會權力,向監管子公司發出指示。
至於法案修正的第376條文,則是擴大監管子公司及任何代表行事者的賠償範圍。
明天(15日)將是第15屆國會第2期第2次會議的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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