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應徵工作時,最看重的就是薪資多寡,而目前臺灣法定薪資為2萬6400元(新臺幣,如下,約3978令吉),一名網友表示,在這間公司做了近6年,薪水從23K(約3465令吉)一路爬到32K(約4821令吉),怎料,前幾天老闆卻說營收不如預期,下個月將調降薪水至基本工資,她崩潰直呼“可以不加薪,但至少不要減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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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上發文,“老闆突然告知下個月開始薪資降到基本工資”,在公司工作近6年的時間,薪水從原本的23K,一路慢慢往上升,到現在的32K,沒想到前幾天老闆卻突然告知,公司營收不如預期,“下個月開始薪水調降至基本工資”,不曉得這樣的狀況會持續到什麼時候。”
收到晴天霹靂的消息,她崩潰表示,已經1年多沒有加薪了,沒想到現在竟然要減薪,“突然一減就是減到剩基本工資,還要扣勞健保”,感覺自己的努力都沒有被公司看到,“心情真的很差”,原PO也決定,做到這個月底就要離開了。
貼文一出,掀起網友討論,“大開眼界,居然還有減薪的”、“只要敢降我1元,我就把公司搞到翻天覆地”、“建議快跑吧”、“是時候跟老闆說只做到這個月了”、“老闆這樣就可以叫他資遣你了,他違法在先,拿到非自願離職很重要,可以領政府補助跟上政府的職訓課還有零用錢”。
根據臺灣《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僱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意即工資應該由勞資雙方同意,如果僱主要減薪,勢必要得勞工同意,如果未得到勞工同意就擅自用行政公告的方式減薪,是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工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勞工局檢舉,僱主可能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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