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華男駕駛電召車期間撞馬賽地豪車,欲通過保險理賠損失卻被告知保險失效,經查證後卻發現原來是相熟的保險仲介在為他更新車險後不久又冒名簽署取消保險表格,令他如今需揹負近萬令吉的豪車修理費!
事主郭景祥(58歲,電召車司機)今日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及該部法律顧問餘家福律師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他是在去年10月28日到吉隆坡富都中環城市轉型中心(UTC KL, Pudu Sentral),向一名保險仲介提交更新1號車險保單申請,同時繳付近300令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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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過去數年,他都是通過該名保險仲介更新車險。
“保險理應從去年11月19日生效並在今年11月18日截止,但我在上個月4日駕駛電召車時撞損一輛馬賽地多用途休旅車的尾部,將車送往修車廠維修時,卻被告知保單失效。”
他表示,自己登門向保險公司諮詢後,被告知已簽署取消保險表格,而待查看相關文件後,卻發現簽名欄目遭人冒籤。
“我從未簽署任何取消保險的表格,也未獲得取消保險後的退款,而我在繳付車險費用後,也確實到陸路交通局取得路稅車貼。”
他指出,基於車險保單失效,令自己的轎車無法維修且無法工作,現階段還被馬賽地車主索償近1萬令吉的修理費用。
“如今我已向警方投報,而保險公司也就此展開內部調查,他不清楚該名保險仲介這麼做的用以,只是知道有關保險仲介迄今不願出面解釋。”
另一方面,張天賜呼籲民眾,若通過保險仲介更新車險保單需小心謹慎,可在支票上註明保險公司名字,亦或是將款項直接匯入保險公司的銀行戶頭。
此外,餘家福則表示,經核實後證實有關保單是在發出後遭人提交表格取消,並相信與該名保險仲介相關,但一切需待警方調查後方能證實。
疑仲介利用寬限期斂財
一名資深保險仲介向《星洲日報》指出,根據事主所描述的事件,相信該名涉案仲介並未將所取得的款項上繳公司,反之利用寬限期(Grace Period)機制將錢納入囊中。
“不同保險公司擁有各自的寬限期,意味著只要在特定期限內提交取消申請,便可獲得全額的退款。”
他解釋,涉案仲介或依據程序向顧客開出報價(Quotation),接著在收取費用後也確實開出車險保單,但卻馬上取消保單。
“在開出保單後,陸路交通局的系統將顯示事主已更新車險,而事主亦可取得路稅車貼,但實際上保單已被取消失效。”
(連俊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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