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5日讯)独大教育机构说:“独大是加影华教山岗的法定地主,不容混淆真相。”
独大秘书长陈正锦今日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义务秘书邹寿汉13日发文告指“独大只是信托人非地主”一事,发文告反驳说,独大是位于雪兰莪州乌鲁冷岳加影市8.514依格土地的合法地主,独大拥有该地段的地契,地契编号H.S.(D) 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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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段包括新纪元大学学院的校地地段,不容他人颠倒是非。
指独大董总新院关系一目了然
“独大再次强调,独大是此地段之合法拥有者,并长期以来通过合约委托董总为此地段的全权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则通过与董总的协议,以象征性免租用此地段。三者关系,一目了然,不容别有居心者鱼目混珠。”
文告指出,基于新纪元大学学院是由董总、教总及独大创办,因此新院得以象征性免租金在这块土地上经营25年之久。
“独大重视新院长期的发展及师生福利,也希望新院(董教总教育中心)早日恢复成立初衷,恢复董总、教总与独大三机构主导权,而不是由个人会员主导。”
要求莫顺宗更正消息
文告指出,独大也于本月13日致函新院校长莫顺宗,针对新院英文网站无中生有,指独大将土地转让给“董教总教育中心” 一事,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或更正有关讯息。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义务秘书邹寿汉13日针对该公司与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在建设“华教综合大厦”课题上的分歧发文告说,该公司未反对该大厦的兴建,呼吁三机构尽速与该公司恢复协商。
他在文告中提及,当初加影华侨产业受托会割让加影的有关地段予独大时,是以无偿,且附有条件之形式下进行;条件之一是此一地段必须作为民族教育用途,以及不得转卖。
“我们认为,这片土地源于加影华社,从割让条件看来,独大其实属于信托人。今天独大一直以地主自居,对我们采取居高临下姿态,难道已经忘了新纪元的存在,最符合华侨产业受托会兴办民族教育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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