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認同控方的主張,即他攜帶寫下“#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的紙牌到畢業典禮上,是個人的決定,並不是以馬大新青年主席的身分。
黃彥鉻在涉嫌侮辱馬大時任校長拿督阿都拉欣案的自辯階段,再次被傳召上庭供證,並接受主控官諾哈斯琳達副檢察司的交叉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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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詢在畢業典禮攜帶紙牌一事是否已經通知外人時,黃彥鉻表示,他曾經向朋友、馬大新青年的同學、父母及大學學長姐解釋此事。
他不認同自己是在沒有接納或考量他人意見的情況下,在畢業典禮做出相關行為。
黃彥鉻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約早上10時,在馬大DTC大禮堂舉行的第59屆畢業典禮上,高舉寫下“#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的紙牌,當時他也在場高呼“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這是馬來西亞土地!”。
推事庭在今年4月5日宣判,黃彥鉻在2019年馬大畢業典禮上蓄意侮辱阿都拉欣,表罪成立。案件目前進入自辯階段。
表達訴求非侮辱校長
較早前,黃彥鉻在接受辯護律師法麗達的首要詰問時重新強調,否認自己在畢業典禮上做出的行為是對校長(阿都拉欣)和畢業典禮賓客的挑釁,同時也否定意圖羞辱和激怒阿都拉欣。
他說,本身做出相關行為的意圖是純粹和直接的,旨在表達訴求,而他也在畢業典禮結束後,在臉書發聲明做出解釋。
他也說,在畢業典禮上舉出紙牌,旨在讓包括學者、大學生在內的大學人士意識到建立問責制的必要性,若大學校長錯誤使用其職權,讓馬大的名字涉及在馬來人尊嚴大會內,後者就有必要為此事負責。
他也供稱,在托馬大學生及校友事務時任副校長阿都阿茲轉達信息,以及各組織做出向校方發函尋求與校長會晤的努力後,在馬來人尊嚴大會舉辦當天(2019年10月6日),直至案發的畢業典禮(2019年10月14日)期間,校長、副校長以及大學行政部門,皆沒有做出回應。
“我是在畢業典禮當天做出相關行動後,才獲得馬大董事會的回應,該董事會通過官方發表官方聲明。”
黃彥鉻也供稱,據他所知,有數個組織對阿都拉欣參與馬來人尊嚴大會,以及後者在馬來人尊嚴大會上發表的演講感到不滿,這些組織包括馬大學術職員職工會(PKAUM)、馬大學生會、馬大法律系學會、馬大新青年和畢業生。
本案於明日下午2時30分續審,黃彥鉻將繼續接受控方的交叉盤問,並會在辯護律師提問的復問環節中,針對控方此前提出的問題,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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