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訊)太平一個家庭的五代成員都在我國出世,他們的祖先(第一代)早在大馬於1963成立前已經在我國生活,但無奈的是,其中三代成員在過去這麼多年來面對沒有報生紙和無大馬卡的無國籍身分。
由於沒有國籍,這三代人都被剝奪了大馬國民應享有的教育、工作機會和可負擔的醫療保健等,因此,6名至今仍是無國籍身分的家庭成員於今年5月24日入稟太平高庭,以爭取他們為大馬公民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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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來郵報》報道,在柔佛州出世的卡瑪拉蒂微(45歲)是這個家庭的第三代成員,目前她本身、她孩子甚至是她的孫子都是無國籍身分。
沒身分證無法註冊結婚
卡瑪拉蒂微的公公和婆婆(第一代)是以傳統婚禮結婚,並在大馬生下舅舅瓦都馬萊和母親蕾珠米(第二代)。母親在獲得身分證之前,與一名大馬男子以傳統婚禮結婚,並生下3名孩子(第三代)即卡瑪拉蒂微、她的哥哥S和姐姐K(姐姐後來成功獲得大馬籍身分)。
由於沒有身分證,卡瑪拉蒂微的母親無法與大馬丈夫註冊結婚,這也導致卡瑪拉蒂微成為非法孩子或未婚生孕的孩子。除了在1976年做出嘗試,母親也曾於1985年3月25日申請並獲得臨時身分證,她在2003年去世時只持有臨時身分證。
1996年,卡瑪拉蒂威嫁給一名大馬男子,但也因為沒有身分證,無法註冊結婚。後來她生下4名孩子,報生紙上顯示孩子們在大馬出世,但不被承認為大馬公民。
卡瑪拉蒂微的丈夫於2009年10月去世。為了改變孩子和孫子的命運,卡瑪拉蒂微於2015年向登記局申請補辦自己的報生紙,於2018年被當局在沒有給予任何理由下拒絕。
2019年12月,卡瑪拉蒂微獲得的大馬化學局的脫氧核糖核酸報告證實,她與舅舅瓦都馬萊有血緣關係,並證實小兒子M是她親生,因此,她於2021年5月再為自己申請補辦報生紙。
卡瑪拉蒂微於去年4月26日獲授一份補辦報生紙,但公民權狀況卻顯示“無法獲得資料”,這也意味著她仍不被列為大馬人。
卡瑪拉蒂微的女兒T在安順醫院出世,女兒在2009年獲得報生紙的時候,公民權狀況顯示“未確定”,因此無法獲得穩定和長久的工作,且於2014年與大馬籍丈夫結婚時無法註冊。
T分別在太平和怡保醫院生下3名孩子,他們的公民權狀況也顯示“未確定”。
至於卡瑪拉蒂微的小兒子M(22歲),因為無法向中學提供國籍相關文件,只能在中一便輟學,並開始工作。目前,他是一名合約勞工,沒有身分更讓他無法購買交通工具代步、無法獲得更好的工作、無法開戶頭、無法獲得駕駛執照。
入稟法庭要求公民權
卡瑪拉蒂微、兒子M、女兒T和三名外孫入稟法庭,將國民登記局總監、內政部長和大馬政府等列為答辯人,要求受承認為大馬公民。
他們申請7項庭令,包括宣佈在聯邦憲法14(1)(b)條款下,與第二附錄第二部分的1(a)或1(e)條文同讀,他們自動成為大馬公民,同時也尋求法庭宣判,他們有權獲得大馬公民的報生紙和身分證。
該家庭的代表律師舒甘向《馬來郵報》表示,有關案件將於6月28日在太平高庭進行首次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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