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一段旅程后,除了手信、照片和花费,你领悟到什么?推荐《旅行的意义》给喜爱旅游,却不敢说自己懂多少旅行意义的读者阅读。作者克雷格·史托迪是个专业旅人,去过无数个国家,也通晓数种语言,在书中解答了旅人该如何透过旅行的机制来转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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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从西方旅行简史谈起,分析旅行概念的萌芽跟个人主义及文艺复兴息息相关。最后一章给出了11种旅行方式的建议,包括单独旅行、离开通讯网络、徒步、找人引介、常去当地人出入的地方、进到某人家中、阅读关于旅游国的书籍和尽情享乐等,当中有些较为深度旅行的方式或许不适用于每个人。附录中也整理了其他旅行文学中提到的旅行法则及建言,同时也推荐其他旅行家的著作以及对旅行的不同见解,实用指数颇高。
作者在书中将观光客和旅人明显区分开来,借此说明旅行并不在于你去过多少地方,而在于对造访过的地方了解多少。“观光有很大成分是逃离,而真实的旅行则是抵达;观光主要是消遣性的,而旅行基本上是教育性的……观光的目的是到处游览,旅行的目的则是增加理解。”笔者希望自己过往有扮演到所谓的旅人角色,而非令人厌恶的观光客。不管是旅人还是观光客,我们都必须以同理心与包容的思维来旅程,而不是把自己的家乡习惯带来破坏异国的文化。
如同书中所提及“感官经验以及它所创造的记忆是所有知识的基础,所有知识都始于感官经验,最终也都可以追溯到经验。”,旅行的精髓在于获得新体验、新刺激和新知识。旅人在异国发现的种种“新事物”多少会造成文化冲击,而他们因为好奇心驱使下也谦卑地接受异国文化,将感官经验变成新知识。旅行中学习的知识将带来对他人(尤其不同文化的人)更深的同情与理解——所有人类探索活动中最高贵的一种。
常说旅行就是从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这句话套用在这本书的观点而言,只对了一半。作者认为旅行可以让我们更加认识和爱惜自己的家乡。文中有这一段话:“我们越是面对不同事物,我们接触的不同事物也越多,所引发的和家乡的比较也越多;而我们越是把外国拿来和家乡比较,家乡的种种也会变得更加清晰突出;而我们越是能看清楚自己生长的地方,我们越能了解自己是谁。我们出国去和异地居民邂逅,最终是和自己相遇。”旅行时,我们会以家乡给予的教育及视角来观察所到访的异国之地,在深入去探索之后总能找出异国与家乡的异同之处。这让我们在回国后,以全新不同的角度看待自己的故乡,这也就是为何作者说结束旅行回来的自己,绝不会是当初出发时的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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