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一段旅程後,除了手信、照片和花費,你領悟到什麼?推薦《旅行的意義》給喜愛旅遊,卻不敢說自己懂多少旅行意義的讀者閱讀。作者克雷格·史託迪是個專業旅人,去過無數個國家,也通曉數種語言,在書中解答了旅人該如何透過旅行的機制來轉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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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從西方旅行簡史談起,分析旅行概念的萌芽跟個人主義及文藝復興息息相關。最後一章給出了11種旅行方式的建議,包括單獨旅行、離開通訊網絡、徒步、找人引介、常去當地人出入的地方、進到某人家中、閱讀關於旅遊國的書籍和盡情享樂等,當中有些較為深度旅行的方式或許不適用於每個人。附錄中也整理了其他旅行文學中提到的旅行法則及建言,同時也推薦其他旅行家的著作以及對旅行的不同見解,實用指數頗高。
作者在書中將觀光客和旅人明顯區分開來,藉此說明旅行並不在於你去過多少地方,而在於對造訪過的地方瞭解多少。“觀光有很大成分是逃離,而真實的旅行則是抵達;觀光主要是消遣性的,而旅行基本上是教育性的……觀光的目的是到處遊覽,旅行的目的則是增加理解。”筆者希望自己過往有扮演到所謂的旅人角色,而非令人厭惡的觀光客。不管是旅人還是觀光客,我們都必須以同理心與包容的思維來旅程,而不是把自己的家鄉習慣帶來破壞異國的文化。
如同書中所提及“感官經驗以及它所創造的記憶是所有知識的基礎,所有知識都始於感官經驗,最終也都可以追溯到經驗。”,旅行的精髓在於獲得新體驗、新刺激和新知識。旅人在異國發現的種種“新事物”多少會造成文化衝擊,而他們因為好奇心驅使下也謙卑地接受異國文化,將感官經驗變成新知識。旅行中學習的知識將帶來對他人(尤其不同文化的人)更深的同情與理解——所有人類探索活動中最高貴的一種。
常說旅行就是從自己活膩了的地方,到別人活膩的地方去。這句話套用在這本書的觀點而言,只對了一半。作者認為旅行可以讓我們更加認識和愛惜自己的家鄉。文中有這一段話:“我們越是面對不同事物,我們接觸的不同事物也越多,所引發的和家鄉的比較也越多;而我們越是把外國拿來和家鄉比較,家鄉的種種也會變得更加清晰突出;而我們越是能看清楚自己生長的地方,我們越能瞭解自己是誰。我們出國去和異地居民邂逅,最終是和自己相遇。”旅行時,我們會以家鄉給予的教育及視角來觀察所到訪的異國之地,在深入去探索之後總能找出異國與家鄉的異同之處。這讓我們在回國後,以全新不同的角度看待自己的故鄉,這也就是為何作者說結束旅行回來的自己,絕不會是當初出發時的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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