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前旺沙馬朱國會議員黃朱強要求交通部長陸兆福解釋,成功置地集團航空部首席執行員鄔志順受委為大馬民航管理局(CAAM)董事會成員是否違反利益衝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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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朱強也質疑,鄔志順的這項任命也違反了2017年的CAAM法案。
黃朱強接受網絡媒體“今日自由大馬”FMT訪問時強調,大馬民航管理局是負責監管航空業的權威機構,所以不能讓一傢俬人航空公司的首席執行員進入董事會。
航空公司職員不得受委成員
他表示,CAAM法案第5(4)(a)條規定,“任何人如果目前在航空領域或與航空相關領域擔任職務或工作,則不得成為管理局成員。”
如果此人被任命為交通部的“代表”,則可以例外。
然而,黃朱強表示,沒有跡象顯示鄔志順被任命為交通部的代表,因此,黃朱強呼籲交通部長陸兆福澄清此事。
黃朱強說,如果鄔志順被任命為交通部的代表,那麼政府必須確保成功置地不會從其競爭對手那裡獲得不公平的優勢。
“任命一家航空公司的員工進入CAAM董事會是不明智的。 陸兆福必須準備好面對利益衝突和不公平的指控。”
鄔志順也是大馬民航管理局前首席執行員;他於去年12月辭去大馬民航管理局前首席執行員一職後,於今年2月受委為成功置地集團航空部首席執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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