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企業有其社會責任。試想想,這個年頭請人不易。如果有實習生來幫忙,這其實也是一個雙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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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來吉隆坡當實習生時,已感覺到生活不易。大城市衣食住行的開銷大。來自普通家庭的實習生,往往是靠之前存下的一些貸學金才能勉強過日子。
當年我就讀的北方大學,學生是在完成最後一個學期課業後才開始實習。這意味實習結束也是踏進社會工作的時候。如果要繼續在吉隆坡生活和工作,要熬的就不只是10個星期左右的實習生活了。
當時到馬新社實習時,錄取信並沒有提到津貼,也不好意思問。但實習約一個月後,收到社方的支票,記得是每個月津貼300令吉左右。這筆錢在當年勉強足夠支付房租和一半的交通費。雖說不多,但感恩。
除了津貼,馬新社也提供了很好的學習機會。採訪稿都用英文書寫,本身英文造詣不高,語法有時讓資深編輯皺了眉頭。但幸運的是,編輯前輩仍不吝賜教。尤其是在後來升任馬新社總編輯的翁書雄監督下,有他的鼓勵和指教,讓我至今獲益匪淺。
我並不是要回顧實習生涯,而是分享經驗。實習生在獲得僱主給予實習機會時,應該要全力以赴,除了學習到有用的知識,通過自己建立良好的口碑,也能讓日後許多學弟學妹有機會再來到僱主這裡實習。僱主如果認真對待實習計劃,不是僅僅想要有個廉價或免費勞工使喚,也是雙方可以互相學習的機會。
未來總是留給準備好的人。不要總是說實習生是來蹭飯的,或者沒有僱主給予實習機會,就無法畢業等。相反的,應該視彼此的關係是對等的。如果實習生表現優異,可以在實習中途就轉正職,僱主因此省去了請新人再觀察的時間成本。
馬新社給我的實習津貼雖然微不足道,但我認為是給予我的肯定。如果到快餐店打工肯定不止300令吉。但有些企業不但不願付實習生津貼,甚至認為提供實習機會是浪費時間幫忙培訓社會新鮮人,因此沒有付給津貼並沒有不妥。
既然企業願意讓人來實習,每個月哪怕津貼200-300令吉,實習生也會感激不盡,更有動力在實習期間為企業賣力。
強制僱主付給實習生基本津貼這個概念,目前還是行不通。這麼做肯定會讓某些人更加堅定不給予實習生實習的機會。但是長久下去,這不是辦法。
各大企業有其社會責任。試想想,這個年頭請人不易。如果有實習生來幫忙,這其實也是一個雙贏的做法。
有了社會大眾的支持,才能打造出一流的企業。企業賺了錢應該回饋社會。如果有幸招到優秀的實習生,雖然未必成就未來的僱傭關係,但說不定這也是為自己的企業搭一道橋樑,對方或許將來仍能成為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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