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21日讯)从《我爱黑涩会》出道的34岁女星小薰(黄瀞怡),昨日截图网民的性骚扰讯息,并发布在IG限时动态上,其经纪人表示,公司不排除利用提告等方式维护权利。
小薰2005年从《我爱黑涩会》成名,曾为黑Girl团员之一,解散后转往影视圈发展,2020年凭《无尘之地》拿下《第42届金穗奖》最佳女演员,隔年以《大债时代》获《第56届金钟奖》迷你剧集女配角奖。先前一度传出和交往4年的郑人硕因宗教问题分手,近日男方出席活动,承认两人还在一起,大方宣示两人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未料,昨日小薰在IG限时动态爆多次遭同1位网民性骚扰问恶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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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薰表示受够这些传讯息性骚扰的人:“我的脸书私讯会有这些莫名其妙的言语,第一时间看到的是经纪人,她真的辛苦了。”她还透露曾有人传下体照问,“会怀孕啊?”、“会高潮吗?”、“可以在酒店里面……吗”、“腋下黑毛好骚”,尽管小薰没有回复,但仍持续收到类似讯息。
据《ETtoday星光云》报道,小薰经纪人表示,传讯息的人可能以为小薰会看到,但实际上都是她在看,“对于这样的行为,经纪公司不排除提出申诉及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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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原本对性骚扰女童罪名已认罪的一名残障人士(OKU)男子,在今天的下判日改口不认罪。
被告(19岁)涉嫌于本年2月在乌鲁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性骚扰一名女童。
被告今日在安邦地庭内,在聆听本身的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诺希拉卡玛鲁丁改口表示不认罪。
身穿一件灰色有领衬衫的被告说:“明白控状,不认罪。”
本案原定今日为判刑日,此前他于上月27日在同一法庭承认该项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月21日早上6时20分,在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内,性骚扰一名年仅10岁8个月大的女童。
被告在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辩方将申请撤销控状
主控官娜迪雅马烈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由于被告已更改认罪立场,控方申请另外择定日期,向法庭提呈相关文件。
被告代表律师林斯瓦兰星指出,辩方将提呈陈情书,申请撤销该项控状。
案定4月29过堂
法官随后择定案件4月29日过堂,以完成文件交接程序。
在这之前,网络广泛流传一段闭路电视录像,画面显示一名戴白色祈祷帽的男子悄悄潜入女性祈祷区,在一名女童跪拜时从后方将其抱住,并在未被其他人察觉的情况下试图将其带走。
视频显示,该男子试图侵犯受害者,但在受害者反抗情况下,男子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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