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诽谤案,高庭法官郭树顺裁决林冠英败诉,须总共支付5万令吉堂费,其中2万令吉给第一答辩人陈德钦、3万令吉给第二答辩人星报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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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顺今日通过Zoom宣判时认为,2022年3月7日《星报》一篇网络文章中,陈德钦提及的郭鹤尧华小改名及拨款一事,是公正的评论(fair comment),不存在诽谤成分。
他说,星报媒体集团将有关文章完整内容刊登在“读者来函”部分,是中立、公平及客观的做法。
出席Zoom聆听判决的包括起诉人代表律师西蒙穆拉里、第一答辩人律师吴健南及第二答辩人律师阿都拉。
林冠英也是民主行动党主席、峇眼区国会议员,他是在去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及星报媒体集团诽谤。
在文章中,陈德钦指在柔佛州选期间,林冠英声称他拨出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不敢否认拨款条件,是要这所华小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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