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砂拉越报告》主编克莱尔涉嫌诽谤登嘉楼苏丹后诺扎希拉的案件,将维持在瓜拉登嘉楼推事庭审理。
克莱尔早前提出申请,以要求将其案件由瓜登推事庭移交隆市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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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克莱尔申请缺法律依据
高庭法官慕念迪在驳回其申请时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的移交权,除非出现不这么做,就可能导致不公平审讯的情况,才可行使这一权力。
“申请人(克莱尔)的申请缺乏法律依据,因此驳回。”
他说,克莱尔担心她在瓜登无法获得公平审讯的说词,并不合理。
法官也对此列出数项理由,包括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等同无罪、在瓜登审理此案的推事独立和公正,以及她(克莱尔)不受阻碍,可在推事做出裁决之前,陈述事实和法律。
“如果本案的裁决不利于申请人,她有权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07(1)条文提出上诉。
“申请人疑似在哪个国家犯罪,就受当地的法律约束,因此(本案)是以大马的司法制度,包括其刑事法律程序为优先。”
慕念迪随后谕令此案维持在瓜登推事庭审理,以及不应再拖延,因为早在2021年9月23日就已提控。
来自英国的克莱尔当时在缺庭的情况下,被控上瓜登推事庭。
根据控状,她通过其撰写的《砂拉越报告:揭露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内幕》一书,对登州苏丹后诺扎希拉发表诽谤言论,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诺哈斯琳达副检察司,克莱尔的辩护律师是郭义雄(译音),律师茜蒂阿妮斯则是代表苏丹后的旁听律师。
瓜登推事庭择定此案于6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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