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说,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案不阻止公众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营救企图自杀的人士。
他在国会上议院为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案辩论总结时说,法案第11(1)条文阐明危机干预官可以逮捕他认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危害的精神错乱者或企图自杀者,但这不意味着公众不能营救。
ADVERTISEMENT
他指出,第11(5)条文下的危机干预官为警方、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官员、消拯员、辅助消拯员、民防部队成员及福利官员,意味着这些官员被赋权营救,并非指其他人不能展开营救。
“我自己的朋友去年在槟城大桥跳海自杀去世。在这情况下,若一个人试图跳海,当时只有公众在场,当时可能是清晨4时、5时,并没有危机干预官,经过该地点的公众当然可以营救。
“这项法案并没有阻止民众、教师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营救。”
他说,在一个人企图自杀的紧急时刻,当时一般上都不会有危机干预官在场,因此他鼓励民众营救,若等到危机干预官到场,一切可能太迟了。
针对营救的民众是否受法律保护,蓝卡巴星说,若事实显示有关民众是出于善意且当时有必要营救企图自杀者,他相信该民众不会被采取法律行动。
他强调,虽然修正案不阻止民众在事发时营救企图自杀的人士,但营救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涉及人士交给危机事务官,并遵守该法案第11(4)条文以展开后续行动,即将有关人士带往公共或私立的精神病院接受检查。
国会上议院随后以声浪方式三读通过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法案,将自杀除罪化,并赋权危机干预官逮捕权,拯救自杀者。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