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为了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交通部不能随意减少商用车辆的检查频率。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哈斯比哈比波拉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上议员丽塔在附加提问询问政府是否能将商用车辆的检查频率从6个月延长至1年,以减少小园主的负担时说,所有汽车的检查程序、标准和频率、定期检查及设备都是根据国际标准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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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制定的车辆检查频率是考虑到汽车部件的安全因素,尤其是关键安全部件如刹车器、轮胎及汽车控制系统。
“若延长(检查)时间,这会增加汽车故障的风险,导致严重的道路事故,尤其是涉及重型车辆如载送沙、石头、铁、洋灰及建筑材料的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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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鉴于翻新轮胎的价格远低于全新轮胎,翻新轮胎的使用在重型车辆运营商中需求甚高;根据统计,翻新轮胎的使用占据商用车轮胎市场约80%。
与国产或进口品牌相比,翻新轮胎的价格差距巨大,每条轮胎可便宜500令吉以上,单条轮胎的更换成本减少高达60%,使其成为商用车业者节约成本的首选。
吕立才:需深入研究罗里轮胎质量
马来西亚倾斗罗里协会总会会长拿督吕立才向马新社指出,目前市场上的罗里及拖格罗里轮胎质量有必要深入研究,以确保其安全性,预防因轮胎选择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他补充说,每年在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约280万次检测中,有大约8%重型车辆未通过检测,而未能通过的原因除了刹车问题,轮胎问题居于第二,显然不可忽视。
“这些价格便宜的轮胎之所以能在市场上流通,是因为有许多公司想要降低运营成本。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研究和监控,以确保其真正安全。”
吕立才指出,目前商用车业者普遍在前轮使用品质好的轮胎,而后轮则选择价格较低的轮胎或翻新轮胎。
“这种组合使用方式是因财务能力而异,也成为了行业惯例,因为翻新轮胎也经过质量认证。但对这些轮胎,特别是价格较低的进口轮胎,持续的监控非常必要。”
黄锦豪:翻新轮胎需遵守标准
马来西亚轮胎翻新厂商公会(TRMAM)主席黄锦豪(译音)则认为,本地企业生产的重型车辆翻新轮胎必须遵守政府制定的严格标准,以确保其在道路上的安全使用。
“每条翻新轮胎的生产都必须符合严格的认证要求,与全新轮胎一样安全。”
他提及,由陆路交通局、橡胶局、PUSPAKOM和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将负责为翻新轮胎的生产提供建议并进行监督。
他续说,我国的翻新轮胎生产商还需符合欧洲市场采用的标准,使得这些轮胎能够出口至欧洲。
他强调,翻新轮胎的使用在全球运输行业中已成为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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