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被控收贿15万令吉的吉隆坡市政局前副高级主任沙布丁,无罪释放的裁决。
以拿督拉温德兰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控方不满沙布丁的无罪裁决,所提出的最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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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温德兰说,没有从公司账户提取资金的文件记录,也没有任何银行结单证据,可证明答辩人(沙布丁)已收到这笔钱。
“答辩人的控状是指向2018年8月的一段时间,但3名控方证人却暗示说可能是在2018年6月……地庭不认为这3名控方证人可信,考虑到本案的情况,本庭没有理由干预此结论。
“因此,我们驳回控方的上诉,并维持高庭和地庭的裁决。”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斯里玛丽雅娜和拿督柯玛蒂。
沙布丁妻闻判后流泪
61岁的沙布丁今日坐轮椅出庭,他在闻判后显得平静,其妻子则在公众席流着泪行感恩跪拜礼。
2018年4月8日,吉隆坡地庭宣判沙布丁无罪释放,无须出庭自辩,吉隆坡高庭接着在2022年2月28日驳回控方上诉,维持地庭的裁决。
控状指出,时任隆市政局土木工程及城市交通组主任的沙布丁收取Tegap Eli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谢志升(译音)的15万令吉贿金,以作为他核实数家公司提交的预付款申请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8年8月13至19日之间,在Ukay Perdana的一间住家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的控方代表是罗兹拉蒂副检察司,沙布丁的代表律师是迪万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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