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外交部今日针对马来西亚和印尼签署的马六甲海峡条约和苏拉威西海条约,以及两国领海边界的误解和虚假指控,进行澄清。
外交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这两项条约的签署考虑了外部海洋专家的意见,并涉及国家安全理事会(MKN)、总检察署、测量与图测局(JUPEM)和国家水文中心(PHN)。
ADVERTISEMENT
依据法律技术谈成
“签署马六甲海峡条约和苏拉威西海条约在考虑了海洋边界划定原则的法律和技术依据,并采用互相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海洋边界问题。”
文告说,这2项条约的签署,对马来西亚和印尼来说是一个里程碑,是两国在技术、法律、经济及双边关系方面经历了长达18年的谈判后所取得的成果。
尽管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已在6月13日的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中做出了澄清,外交部还是针对关于两国于6月8日在布城首相署所签署的2项条约的错误观念和虚假指控进行了澄清。
文告指出,大马和印尼最近一次签署类似条约是在53年前的1970年条约。
主权更明确有利活动
外交部说,一旦这两项条约开始生效,将明确的阐明两国的主权和管辖权,让双方能够更有效地在各自的海域进行执法活动。此外,海洋区域内的渔业、勘探和开发海洋资源等经济和发展活动可以更有组织、更安全地进行。
“希望通过签署这些条约,进一步增强大马和印尼的信心,继续就未解决的海洋边界划定问题进行谈判,特别是在专属经济区(ZEE)和大陆架方面。”
外交部也在文告中分享两项条约中,有关领海边界的规定,“一般来说,领海是指邻接沿海地区的海域,其距离海岸线不超过12海里。”
不含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这些条约并不包括大马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即延伸至大马领海之外和相邻区域200海里的水域。”
外交部指出,马六甲海峡条约划定了大马和印尼领海在马六甲海峡最南部地区的边界线。
“该边界线连接了8A、8B和8C三个点,而8点是两国于1970年3月17日在吉隆坡针对边界线延伸所确定的边界线终点。”
文告也说,马六甲海峡条约所确定的海洋边界线,并不涉及柔佛丹绒柏乐巴斯港和船舶间转移区域的范围,而有关的海洋边界线则位于柔佛州海岸线的3海里之外。
外交部续指,苏拉威西海条约则是根据连接M、B1、B、C和P点的边界线,确定了大马和印尼在苏拉威西海的部分领海边界。
苏拉威西海边界线不完整
文告指出,有关边界线并未划定两国在苏拉威西海域的完整领海边界,因为两国之间的领海边界线和低水位线存在间隙,即从瑟巴迪岛(Pulau Sebatik)到M点。
“与此同时,从P点前往专属经济区的区域也存在间隙,两国仍未针对该区域的边界做出最终确定。”
外交部说,大马和印尼致力于继续谈判,以填补从低水线至M点之间的间隙,并在2024年6月之前,全面确定从低水位线到潮间带区域的陆地边界。
文告强调,双方在6月8日签署的苏拉威西海条约不涉及大马和印尼之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洋边界划定。
“换句话说,该条约不涵盖马来西亚所称的ND6区块和ND7区块,或被印尼称为安巴叻(Ambalat)的地区。因此,一些人士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外交部澄清,大马和印尼的领导人已要求各自的海洋边界谈判团队,尽快展开谈判,以解决尚未敲定的海洋边界问题。
“必须厘清的是,正如马六甲海峡最南部地区的海洋边界线不涉及丹绒柏乐巴斯港的限制,苏拉威西海部分边界的划定也不涉及斗湖港的限制。”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