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2日訊)民主行動黨主席兼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說,他已指示律師就起訴馬華副總會長拿督陳德欽誹謗敗訴,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以裁決虛假事實的指控,是否真的不必然構成誹謗。
他今日發文告說,在檳城高庭昨天決定駁回他的訴訟後,據報導陳德欽敦促他在未來保持“透明”,不要訴諸法庭“壓制”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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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欽的說法是錯的,因為他忘記了我只是在行使我在聯邦憲法下的權利,就針對我的虛假事實指控尋求賠償和正義。”
林冠英說,陳德欽拒絕收回他的虛假指控,即他在資助柔佛州興建華文小學時設定了條件。陳德欽在法庭上沒有出示任何證據證明他設置了這樣的條件。
“檳城高庭同意我的意見,認為陳德欽對我的指控是虛假的,並裁定陳德欽的正當辯護失敗。”
林冠英補充,然而,檳城高庭因其他原因駁回了他對陳德欽的誹謗訴訟。
“但這是否就能輕易允許提出虛假指控,並且僅僅通過要求解釋就可以逃避任何責任?這就是為什麼我已經指示我的律師上訴。”
檳城高庭昨日宣判2022年3月7日,陳德欽刊登在《星報》網絡版的一篇文章,提及郭鶴堯華小改名及撥款一事,是公正的評論(Fair Comment),不存在誹謗成分,因此判決林冠英敗訴,須支付5萬令吉的堂費給陳德欽和星報媒體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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