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2日訊)一名前軍人被控利用氣槍射殺鄰居的貓,被法庭判罰款2萬令吉。
被告是63歲的阿茲淡比,他在聆聽控狀後,在法官達馬菲克里面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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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是於去年6月18日下午2時30分,在武吉南眉一間住家使用氣槍射殺鄰居的貓至其死亡為止,牴觸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1)(e)條文(722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不超過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阿里夫要求法官向被告施予相應的懲罰,以警戒社會。
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依沙卡里要求法官輕判,理由是被告是一名樂齡人士及曾在軍隊裡為國家服務,並且曾被頒發獎章。
法官最終判被告罰款2萬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坐牢6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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