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警方表示,駕車時將手機放在腿上進行導航,或半途滑動支架上的手機都是違法的!
日前一名女子在網上申訴,指自己開車到檳城時因為人生地不熟而想用手機看一下導航程式Waze,結果馬上“中招”,遭警方開出罰單和被控上庭,讓她哭訴這趟罰款1000令吉旅程好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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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載的傳票照片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一場爭論,有數百條評論。
對此,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助理總監表示,司機在駕駛時應該使用手機支架來固定手機以進行導航,以便在駕駛時可以在看屏幕的同時也看到道路狀況。
他接受英文報《星報》訪問時強調,司機在駕駛時手機不能放在腿上,“因為這樣你必須一直低頭看屏幕上的地圖,而這可能會導致意外事故。”
索菲安說,即使司機將手機正確放置在支架上進行導航,但在駕駛途中也不能無緣無故地在屏幕上滑動。
“如果導航出現問題,請停下來修復它,這是因為當你在手機支架上進行調整時,你可能會一時分心撞到別人。”
根據我國法律,司機在開車時使用手機是“不可繞過司法程序的罪行”(Non-Compoundable Offence),觸犯者必須出現在地庭法官面前。
等紅燈也不能拿手機
索菲安也表示,司機在紅燈時也不能拿起手機,“當他們沒有注意到綠燈時,這會導致交通堵塞。”
“這不是隻為了向違規者發出傳票而為之,而是為了確保我們自己和路上其他人的安全”。
任何人被控在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高達1000令吉(最低3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第二次違法者則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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