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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4pm 23/06/2023

假新闻

洛曼

罪名不成立

假新闻

洛曼

罪名不成立

兩年前被控發佈假新聞 地庭宣判洛曼無罪釋放

(圖:馬新社)

(吉隆坡23日訊)地庭今日宣判,面對兩項發佈假新聞控狀的巫統最高理事拿督表面,當庭釋放。

洛曼的兩項控狀指他於2021年4月和5月,在其面子書發佈印度公民入境散播新冠病毒,以及一名警官死於疫苗的消息,牴觸2021年緊急法令(必要權力)(2號)第4(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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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諾哈斯妮雅認為,辯方已成功在控方舉證階段,挑起本案的合理疑點。

“控方無法確立被告的表罪,法庭諭令被告無罪釋放,無需出庭自辯,並歸還(2萬令吉)保釋金。”

現年50歲的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時,不承認兩項通過視頻發佈不實新聞的罪名,也就是印度公民入境,導致新冠病毒在我國傳播開來,以及一名警官的死因是與疫苗有關。

控狀指出,被告於2021年4月9日晚上10時38分及5月3日晚上10時55分,通過網名“Lokman Adam”在面子書發佈假新聞,意圖引起民眾的不安。

上述兩支視頻於2021年4月11日晚上8時55分及5月9日下午4時40分,在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及多媒體罪案調查組,經人閱覽。

這兩項罪行被指牴觸2021年緊急法令(必要權力)(2號)第4(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是拿汀卡米扎副檢察司,以及洛曼的辯護律師是羅根艾斯甘達。

身穿藍色馬來裝的洛曼在庭外對記者說,他感謝聆審其案件的法庭和法官,以及他的律師。

“隨著我脫罪,也就如我律師在陳詞中說的,我的證詞跟事實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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