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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2pm 23/06/2023

印尼男

永久居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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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局:印尼男“被死亡” 疑永久居民證遭濫用

(八打靈再也23日訊)國民登記局說,該局將針對印尼籍男子巴斯尼鬧雙包的事件展開調查,並指這可能是因為巴斯尼的永久居民證曾經遺失,並遭他人濫用,才會導致證件持有人去世後,才發現真正的巴斯尼仍然在世。

《馬來西亞前鋒報》早前報道,該名在馬來西亞生活近30年的、並持有大馬永久居民身分的印尼籍男子巴斯尼,被居住在印尼的兒子告知,接獲大使館的通知,指自己於5月20日在加影醫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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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登記局今日針對此報道發文告指出,儘管該名被懷疑盜用巴斯尼身分的人士已經過世,但是該局仍會調查與此事件有關的其他可能性。

警告勿勾結不法集團

文告指出,遺失的永久居民證若遭盜用,或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因此該局警告永久居民證的持有人,不要與不法集團合作,否則當局必定嚴懲。

文告指出,1990年國家登記法令第6條規闡明,每個證件持有人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證件。如果丟失,必須立刻向國民登記局彙報。

“遺失的永久居民證將在國民登記局的系統內被刪除,以便該遺失的證件不再有效,不能被用來進行任何事務。然而,有不法分子撿到有關證件後,卻盜用真正持有人的身分,若進行生物識別驗證,這種作案手法將被識破。”

文告指出,盜用他人的身分證將違反1990年國家登記法令第25(1)(e)條文。若被證實有罪,可被判入獄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文告呼籲掌握相關資訊的公眾向國民登記局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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