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力有限,钱要花在刀口上,补贴是要为中下阶层雪中送炭,而不是为富有阶级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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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大马半岛用电量超过1500每千瓦时(kwj)的住宅用户,或相等于每月708令吉最低电费的用户,将被征收每千瓦时10仙的附加费。预料8万3000名用户,也就是1%住宅用户将受影响,这些用户的每月电费将上涨187令吉(或25%)。
上个月,首相安华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透露,T20群体将不再享有包括电费及前往朝圣的补贴,预告了高收入群体需支付更高的电费。
政府近年一再强调要落实针对性补贴机制,瞄准T20群体。一般来说,高收入群体不该获得补贴,毕竟他们有能力承担费用,不需要支援。相比之下,中低收入群体(M40和B40)更需要补贴来减轻生活支出。问题是如何定义“高收入”?以“收入”作为标准,是否恰当?
根据政府定义,月收入超过1万零971令吉就属于T20群体(T1的收入1万零961至1万零539令吉,T2的月入则是1万5040令吉以上),但是一个家庭月入1万1000令吉,就必然能衣食无忧,没有经济压力吗?在大城市中,一对夫妻每人赚5500令吉就能跻身高收入群体,但他们并没有T20的风光!房贷车贷、养儿育女的费用、昂贵的物价……等等,让他们无法享有优质生活。若撤掉补贴,肩上担子必更沉重,何来T20的洒脱和挥霍?
因此,早前政府的电费调整对准T20群体,上述收入刚刚好应付开支的“伪高收入”群体心里沉了一下。政府在刚出炉的措施中,不以收入作为标准,而是瞄准高用电量的1%用户,无疑让他们松了一口气。
此次电费调涨,只涉1%用户,影响不大,相信不会激起民怨;而且涉及用户的电费每月高达708令吉,估计他们收入可观,撤销补贴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负担。
更重要的是,通过减少对高收入群体的补贴,政府能节省巨额开支,把省下的钱用在刀口上,推动国家发展或帮助弱势群体。今年1月,政府取消1%工业用户的电费津贴,结果仅仅6个月便为政府节省了40亿令吉。这些省下来的钱可用来造福社会。
基于我国的补贴金额庞大,难以持续,政府逐步“合理化补贴”,采取针对性机制,是势在必行的。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不可简单粗暴地以收入为切割标准,把“伪高收入”群体当作富裕人家,加重他们的负担。经济部长拉菲兹早前提到政府将逐步实施以家庭可支配净收入为基础的社会援助。这更符合现实情况,可促进政府补贴计划的有效性。
另外,政府在实行针对性补贴机制时亦须谨慎行事,以适当的方式循序渐进,把冲击减至最低,以免刺激物价上涨。我国目前的通货膨胀率降至2.8%,是过去一年来的最低水平,然而近年通胀高企,中下阶层早已苦不堪言,若物价再因补贴更动而上涨,必会雪上加霜。
总而言之,国家财力有限,钱要花在刀口上,补贴是要为中下阶层雪中送炭,而不是为富有阶级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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