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7日讯)大马内陆税收局本月8日起推出新服务即e-107D,让公司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7D条文,向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支付佣金的2%预扣税。
该局发文告说,这项新服务让纳税人在线上提交CP107(D)表格,功能包括在线填写第107(D)条文下的付款人及收款人资料、下载CP107(D)附件、上载CP107(D)附件,以及成功提交CP107(D)表格后,透过ByrHASiL服务生成账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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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说,民众可透过以下方式,使用账单编号缴纳第107D条文下的税款:
a)透过FPX付款;
i.生成账单编号后,透过e-107D的ByrHASiL链接付款;或
ii.透过ByrHASiL链接https://byrhasil.hasil.gov.my/HITS_EP,输入从e-107D生成的账单编号付款;
b)以税务识别码在内陆税收局接待管理中心(PPTH)柜台付款。
该局说,民众可透过MyTax应用程式https://mytax.hasil.gov.my访问该服务。
“MyTax用户必须先登录,选择董事或董事代表的角色,才能使用该服务。纳税者可参考已上传在MyTax用户指南的e-107D使用方式。”
若有任何疑问和反馈,民众可拨打关怀热线03-8911 1000/03-8911 1100(海外)、使用HASiL的在线聊天(Live Chat)或填写该局官网反馈表快速链接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联络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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