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吉隆坡地庭今日宣判,被控在购买总值超过700万令吉飞机和直升机过程中欺诈的“拿督”头衔商人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卡马鲁丁是基于控方无法举证证明拿督依斯迈哈山(59岁)的表罪成立,而做出这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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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控方无法证明
“因此,法庭宣判被告在无需出庭自辩的情况下,两项罪名无罪释放,并归还1万令吉的保释金。”
卡马鲁丁在判决中表示,法庭发现被告在第一项控状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和不诚实意图的因素,根据控方证人的证词,被告从未承诺购买该飞机和发出两张支票。
“购买协议是出于申诉人自己的意愿,正如被告与申诉人之间的WhatsApp对话所证明的那样,其中申诉人希望出售该飞机。因此,法庭认为被告不存在欺诈行为或不诚实陈述。”
对于第二项控状,卡马鲁丁指出,根据证人的证词,法庭发现报穷局是在2016年9月6日向被告发出一份信,指被告可以在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的情况下履行公司顾问的职责,但不能成为公司或任何一方贷款的担保人。
“即便没有脱离穷籍,但在有该封信函的情况下,被告可以执行任何与公司发展有关的事务,因报穷局已知道此事,他们在衡量被告的能力后才发出该信函。”
此案从去年5月开始审理,控方共传召12名证人出庭供证。
此案的主控官为莫哈末艾曼,依斯迈哈山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再纳奥曼和阿末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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