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吉隆坡地庭今日宣判,被控在購買總值超過700萬令吉飛機和直升機過程中欺詐的“拿督”頭銜商人無罪釋放。
地庭法官卡馬魯丁是基於控方無法舉證證明拿督依斯邁哈山(59歲)的表罪成立,而做出這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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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控方無法證明
“因此,法庭宣判被告在無需出庭自辯的情況下,兩項罪名無罪釋放,並歸還1萬令吉的保釋金。”
卡馬魯丁在判決中表示,法庭發現被告在第一項控狀中不存在虛假陳述和不誠實意圖的因素,根據控方證人的證詞,被告從未承諾購買該飛機和發出兩張支票。
“購買協議是出於申訴人自己的意願,正如被告與申訴人之間的WhatsApp對話所證明的那樣,其中申訴人希望出售該飛機。因此,法庭認為被告不存在欺詐行為或不誠實陳述。”
對於第二項控狀,卡馬魯丁指出,根據證人的證詞,法庭發現報窮局是在2016年9月6日向被告發出一份信,指被告可以在沒有任何限制條件的情況下履行公司顧問的職責,但不能成為公司或任何一方貸款的擔保人。
“即便沒有脫離窮籍,但在有該封信函的情況下,被告可以執行任何與公司發展有關的事務,因報窮局已知道此事,他們在衡量被告的能力後才發出該信函。”
此案從去年5月開始審理,控方共傳召12名證人出庭供證。
此案的主控官為莫哈末艾曼,依斯邁哈山的代表律師則是拿督再納奧曼和阿末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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