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的年代已经成为历史了。希望各位店家在运用网络宣传的同时,也要学会接受这一套的“评论规矩”,否则动辄就提出诉讼,结果可能只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店家宜三思。
最近发生一宗一名患者因为不满专科诊所医生服务,在其诊所谷歌帐户留下差评,结果竟然因此而接获律师信,要求删除留言、道歉及索赔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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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案例可以说得上是网络媒体在国内运用以来,第一次因为用户对相关店家留下差评,而遭到起诉。过往虽然也有涉及网络社交媒的起诉案件,但那些多数用户在社交媒体平台如脸书留言而被起诉。
而这次用户在有关店家或公司的谷歌帐户,留差评而遭起诉诽谤,让人感到惊讶和不安。惊讶的是,难道店家只允许客户在留言赞美或表扬自家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吗?其实有网购经验的用户都会知道,用户的留言评价是很有参考价值的。因此很多店家都十分在意用户。一般上如果用户留言劣评,店家也会尽量寻求沟通,或送上赠品或接受退货等等,希望用户可以撤回劣评。但也仅限于此,如果用户拒绝撤回劣评,店家也是无可奈何的。没有听闻过有店家起诉消费者的新闻。
而让人感到不安的是,这次店家起诉用户留言诽谤的举措,在本质上就已经有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味道了。如果消费者或用户不满意店家的服务,在相关店家的脸书下方留下差评,反而会遭到起诉的话,那么在电商平台底下的留下劣评的消费者,岂不是要排着队轮候上庭打官司?
网络店家的“游戏规则”本来就是靠消费者及用户来监督相关店家的服务素质,及其所销售货物的品质。其实网购经验丰富的用户,都会将这些留言当作参考,也不一定会“全盘照收”的。
如今这个店家起诉用户留言,反而让人觉得蹊跷。因为一家店家的服务再好,也不可能让所有客户满意,有人赞扬有人批评是很正常的事。我们相信消费者也只会将这些留言当作参考。如今店家“大动肝火”恐怕只会适得其反,让大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因为案件中的女用户的留言颇有指责相关店家“检查不详细”,以至给错讯息。其实就新闻内容来看,这名女用户只是说出一个“事件终过”,店家其实没有必要如此大反应,还要起诉对方诽谤的。其实该店家应该像一般网络电商,在相关留言做出澄清和解释就可以了。如今店家跳出网络留言的“规则”,只会让自己变成“异类”而已。一旦处理不好,引起网民同情女用户的话,情况只会更不利己。而且万一负面评论如雪片飞来时,店家又能起诉得了多少网上留言者呢?
“只许州官放火”的年代已经成为历史了。希望各位店家在运用网络宣传的同时,也要学会接受这一套的“评论规矩”,否则动辄就提出诉讼,结果可能只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店家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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