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的年代已經成為歷史了。希望各位店家在運用網絡宣傳的同時,也要學會接受這一套的“評論規矩”,否則動輒就提出訴訟,結果可能只會適得其反,得不償失。店家宜三思。
最近發生一宗一名患者因為不滿專科診所醫生服務,在其診所谷歌帳戶留下差評,結果竟然因此而接獲律師信,要求刪除留言、道歉及索賠1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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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案例可以說得上是網絡媒體在國內運用以來,第一次因為用戶對相關店家留下差評,而遭到起訴。過往雖然也有涉及網絡社交媒的起訴案件,但那些多數用戶在社交媒體平臺如臉書留言而被起訴。
而這次用戶在有關店家或公司的谷歌帳戶,留差評而遭起訴誹謗,讓人感到驚訝和不安。驚訝的是,難道店家只允許客戶在留言讚美或表揚自家公司的產品或者服務嗎?其實有網購經驗的用戶都會知道,用戶的留言評價是很有參考價值的。因此很多店家都十分在意用戶。一般上如果用戶留言劣評,店家也會盡量尋求溝通,或送上贈品或接受退貨等等,希望用戶可以撤回劣評。但也僅限於此,如果用戶拒絕撤回劣評,店家也是無可奈何的。沒有聽聞過有店家起訴消費者的新聞。
而讓人感到不安的是,這次店家起訴用戶留言誹謗的舉措,在本質上就已經有著“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味道了。如果消費者或用戶不滿意店家的服務,在相關店家的臉書下方留下差評,反而會遭到起訴的話,那麼在電商平臺底下的留下劣評的消費者,豈不是要排著隊輪候上庭打官司?
網絡店家的“遊戲規則”本來就是靠消費者及用戶來監督相關店家的服務素質,及其所銷售貨物的品質。其實網購經驗豐富的用戶,都會將這些留言當作參考,也不一定會“全盤照收”的。
如今這個店家起訴用戶留言,反而讓人覺得蹊蹺。因為一家店家的服務再好,也不可能讓所有客戶滿意,有人讚揚有人批評是很正常的事。我們相信消費者也只會將這些留言當作參考。如今店家“大動肝火”恐怕只會適得其反,讓大家留下不好的印象。
因為案件中的女用戶的留言頗有指責相關店家“檢查不詳細”,以至給錯訊息。其實就新聞內容來看,這名女用戶只是說出一個“事件終過”,店家其實沒有必要如此大反應,還要起訴對方誹謗的。其實該店家應該像一般網絡電商,在相關留言做出澄清和解釋就可以了。如今店家跳出網絡留言的“規則”,只會讓自己變成“異類”而已。一旦處理不好,引起網民同情女用戶的話,情況只會更不利己。而且萬一負面評論如雪片飛來時,店家又能起訴得了多少網上留言者呢?
“只許州官放火”的年代已經成為歷史了。希望各位店家在運用網絡宣傳的同時,也要學會接受這一套的“評論規矩”,否則動輒就提出訴訟,結果可能只會適得其反,得不償失。店家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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