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一名擁有拿督斯里銜頭的公司董事被控索賄1500萬令吉,以協助第三方獲得內政部屬下機構項目的案件,將從明年5月起在地庭審理。
法官羅茲娜擇定明年5月6日至10日,以及13日至17日,聆審這宗涉及拿督斯里沈楚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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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在開審之前,控辯雙方有時間針對此案提出任何申請。法庭擇定此案在明年2月21日進行案件管理。”
主控官諾阿絲瑪副檢察司指出,控方將在審訊中傳召20名證人供證,並將提呈證詞。
另外,沈楚添的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說,辯方向反貪汙委員會呈上兩封信函,要求說明本月6日及19日控狀的細節。
他說:“然而,我們尚未接獲這兩封信的回函。因此,我們將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53及第154條文之下向法庭入稟兩項申請。”
諾阿絲瑪指出,控方已接獲信函,所獲的指示是維持控狀內的細節。
現年53歲的沈楚添在地庭面控,他涉嫌於2021年6至7月期間,通過賽阿布扎夫蘭向Asia Coding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何錦宏索取1500萬令吉,作為促使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協助該公司獲得部門旗下機構任何項目的報酬。
他也面對另外3項罪控,即為本身向何錦宏收取1500萬令吉現金,以促使韓沙再努丁做相同事情。
控狀指出,他於2021年6月至7月30日期間,在Shaas Holdings辦公室及吉隆坡Solaris Dutama的杜達瑪斯1路停車區作出上述罪行。
沈楚添因而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總額或價值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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