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联邦政府有必要发声了,杜绝这些小拿破仑继续越权;特别是临近州选,没有必要让这些小事,发酵成为干扰州选的课题。
是不是要规定所有女性,在进入任何政府机构时,都只能穿长裤,才可以满足众多小拿破仑的权力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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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政府机构没有明文规定女性的服装样式,也没有设定具体的着装要求。一般只会建议访客着装得体,如不允许穿背心、迷你裙或短裙。而事实上每个马来西亚女性,甚至包括男性,都会知道前往政府部门办事,必须衣着整齐。除了因为急事或发生意外,临时临急前往同样属于政府部门的医院或警察局寻求协助的时候,会“衣衫不整”之外。
但即便如此,也发生过公众前往报案及求医的时候,遭到“指示”必须先回家换衣的荒唐事件。如今让人越来越愤怒和恐惧的是,虽然有许多相关部门的主管已经清楚表明自己并没有下达如此的指示,同样事件仍层出不穷,让人不禁怀疑我国是不是已经伊斯兰化了?
而这些“有权力”把民众“拒之门外”的,往往不是政府官员,而极可能是一个仅属外包公司聘用的保安。日前在槟城又再发生一宗类似事件,一名女子前往位于车水路的大马社险机构时,因裙子“及膝”而没有“过膝“,遭保安阻拦。该保安员表示该女性的裙子长度应该要到脚。幸好在陪同该女性前往的律师同事争取下,保安才以“下次不可以这样”的“训戒”后放行。
虽然事后槟州社险机构主任慕斯达法澄清,他们并没有设定具体的着装要求,并表示从提供的照片来看,客户的衣服很合适。他指值班的保安或许是弄错的,他也为此感到抱歉。
但就如前头所述,如今的情况是“有错道歉,继续犯错”。部门主管出面道歉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是事件仍继续发生,由此可见主管出面道歉,对杜绝这类事情是毫无帮助的。这一次前往社险办事的女性因为在律师同事的陪同下,尚能据理力争,倘若是口齿不灵光的普通百姓,岂非要吃闭门羹,或只好回家换衣了?
其实人民心里的疑问,也正是该名律师所提出的,“保安什么时候拥有权力这么做?可以在政府部门刁难公众的着装?”为什么这些保安可以有这么大的权力,显然有小拿破仑从中作祟,才会让这些保安如此放肆,越俎代庖地执行非职责的工作。
看起来联邦政府有必要发声了,杜绝这些小拿破仑继续越权;特别是临近州选,没有必要让这些小事,发酵成为干扰州选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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