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前首席执行员莫哈末纳西尔向高庭提起诉讼,指控政府在其两年合约到期前五个月将他非法解雇。
62岁的莫哈末纳西尔希望法庭宣布由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董事会主席拿督卡米尔奥马签署的5月31日解雇信,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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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Srimurugan & Co律师楼在周三提交的控状和索赔声明中,起诉人要求政府给予13万5000令吉的特别赔偿金,外加5%利息。
称过早终止合约承受精神压力
莫哈末纳西尔说,过早终止合约给他带来了难堪和精神压力。
他在诉讼中把数字通讯部长法米、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及其董事马斯杜拉、依万阿里夫及诺阿占列为答辩人。
莫哈末纳西尔于2021年11月1日受委为该局首席执行员,合约期为两年。他在索赔声明中提及,这项职位的月薪为2万令吉,另有6800令吉的津贴,因此要求获赔一般的损害赔偿及法院认为适合的经济赔偿。
他说,他的任命受2000年法定机构(纪律和附加费用)法令的约束,部长可以通过给他30天的通知来终止他的服务,或支付他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通知期。
指未获充分解雇理由
“我在获得1个月的薪资后,被要求在6月份离开原岗。这属于恶意解雇,我并未得到充分的解雇理由。”
莫哈末纳西尔说,根据部长在5月5日签署的信函,其最后服务日是5月31日。
他补充说,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当时没有一个由至少9人组成的有效董事会,当时董事会只有4个人,因此董事会无权发出解雇信。
法米在6月1日告诉媒体,解雇莫哈末纳西尔的决定是由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董事会做出的,他没有任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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